肉撕成小块儿,最后再泼上辣油拌匀,一道手撕兔就做好了。
白枝枝早就馋了,等能动筷子之后,立马夹了一块她相中了很久的兔肉,放进嘴里,辣味香味随着咀嚼在口腔中绽开,简直是一场味觉盛宴。
不由自主地多夹了几块,空出一只手朝黄秀云比了个大拇指,“二嫂,你太厉害了,真好吃。”
黄秀云笑了笑,“这也有景安的主意,是他告诉我这兔子还能这么吃的,本来我还不信,没想到真不错。”
她听到宋景安说了做法之后就不想做了,实在是麻烦,又是先整只卤又是手撕的,太费事了,还不如直接一锅炒了也好吃。
但是宋景安坚持,她也就试了试,果然不错,而且用过的卤汤还能接着用,之后卤个别的也都很不错,不算浪费。
闻言,白枝枝诧异地看了一眼宋景安,“你还有这本事?”
宋景安微微一笑,他当然有,上一世也不是白活的。
他也夹了一块,是他想念的味道,然后说:“我只是动动嘴,关键还是因为二嫂手艺好。”
“是啊,这味道不输国营饭店。”林叔也夸赞道,他在国营饭店吃过,是真觉得黄秀云的手艺不输国营饭店大厨。
黄秀云被夸的有些不好意思了,脸颊有些红,没有人不喜欢听夸自己的话,不过她还是谦虚道:“哪有林叔你说的这么好,我就是随便做的,可比不上国营饭店。”
国营饭店啊,那里面做饭的都是大厨,她哪里比得上。
白枝枝从碗里抬起头,一脸真诚,“二嫂做的最好吃。”
她没去过国营饭店,但是她就是觉得黄秀云做的饭是她吃过最美味的。
“是啊,二嫂你别谦虚了,我觉得你就算去国营饭店当大厨都可以。”宋景安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