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的态度,老实说,没点背景的人是不可能有机会出现在罗马城的,更别提站稳脚跟了。约翰没有显赫的姓氏,却有个身居高位的老师,虽然他并不是老师最偏爱的弟子,约翰始终相信,只要耐心等待,迟早有一天,老师的福祉会洒落在他身上。
事实也正是如此,在苦熬数年,始终如一地将自己搜集来的礼物寄送给老师——当然啦,他也知道自己勤恳工作得来的财物在老师看来恐怕只是些不值钱的零碎,可他更知道老师会将他的心意记在心中——之后,终于,他得到了机会,在老师的帮助下顶替了某位倒霉神父的位置,来到了这座圣城。
作为外来人,约翰尽量表现得像个正经的修士。也就是说,他收受贿赂、恐吓底层、谄媚贵人,对于同僚则慷慨大方,绝不独吞好处。
这一套很快就起了作用,一旦人们认识到他和那些在罗马城中呆了一辈子的修士没有任何区别,他就被毫不犹豫地接纳进了怀抱。约翰在这地方混得如鱼得水,也并不认为自己能更进一步。
他的职位走拢这儿就到头啦,再想往上,不仅是没那背景,更是没那手段。
约翰很有自知之明。他清楚自己资质鲁钝,贪财爱色,还特别爱吃,但总体来说,他多少也算是个好人。他有很多小毛病,可像是残忍啊,冷血啊,恶毒啊……这些词,和他是沾不上边的。
像是他过去任职的那座小城,从来没出过什么异教徒或者女巫之类的东西。无论如何,把事情厉害讲明白,敲诈、勒索、威逼,拿到对方的财富也就罢了,何必要送人上火刑架呢?
约翰可干不出来这事。他最多也就是在敲诈勒索也不管用的时候叫刺客干脆地解决掉他们。
老天,把一个活生生的人烧死!那实在太可怕了,约翰光是想象一下都能被噩梦吓醒。
他是闹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干,唉,不过既然大人物们都乐意这么做,恐怕这也还是有理由的,是他自己不够聪明,参悟不了其中的奥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