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桐也想饱饱眼福,可惜她已走到楼梯转角处,视线完全触及不到楼下,现在再倒回去又太刻意。她停了停步子,最后还是抬脚上了楼。

后来徐桐总想,那应该算是她和陆炀的第二次见面。从秦镇回去后再次投身工作,没多久她就完全忘了这个小插曲。

徐桐发誓,最开始遇见陆炀时她真的没认出来。纯粹是对他的脸和身体感兴趣才提出包养。

完全确认他身份是在三个人第一次正面交锋的那晚,她在喝到有些小迷糊时,突然发现陆炀和江明砚的下半张脸有些像。后来仔细一想,所有的事都解释得通了。

为什么陆炀说他随母姓时那般不自然,为什么江启明给她留的工作室在秦镇,而江明砚在几个月前恰好就去了秦镇。

“所以,需要向我解释一下你在我家楼下的便利店打工的原因吗?”

徐桐并不介意陆炀故意接近她这件事,她只是单纯好奇他接近自己是为了什么。

钱?当然不可能。色?或许是,但她也贪图他的色。

她能想到的最合理的解释是江明砚。或许正如童茵说的那样,他就是她最大的价值。

徐桐自嘲地勾了勾嘴角,“可别说是为了报复江明砚,那样的话就真的没意思……”

陆炀出声打断她的话,“不是因为他。”

“徐桐,我接近你只是因为喜欢你。”

离别曲(2)

陆炀很小起就知道自己是私生子。没小说里写的那么狗血,秦镇人很尊敬陆家,没人质疑陆青去父留子的做法,反而会称赞她聪明,留住秦镇陆家的血脉不说,还能抛开婚姻的琐碎专注于陶艺。也因此,陆炀从小生活在秦镇人的期待里。

他记不清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接触陶艺,记忆中母亲的身上总是沾有泥土和柴火味,抚摸他脸颊的手也是粗糙的。他很喜欢那种触感,痒痒的,很温暖。

陆家是陶艺世家,到陆炀这一代已经是第十三代传人。陆炀在小小年纪就展现出了过人的天分,只是用一小块剩下的陶土就捏出了一只手。陆青问他捏的是谁的手,他说是妈妈的。

小小的陆炀说:“妈妈的手指总是硬硬的,但是掌心很软,跟其他人的不一样。”

陆青长了一双肉手,都说这样的手有福气,年轻时恋人总爱捏她柔软的手心,却也会心疼她因为常年做陶艺而布满厚茧的手指。

儿子的话让陆青有些唏嘘,举起他随手捏出的那只手看,厚茧的位置和掌心的纹理几乎分毫不差。

陆青欣慰的同时又隐隐担忧。出生在他们这样的家庭,有天赋只能说是他的责任之一,儿子这般年幼就有如此强的感知度,长大了怕是个敏感多情的性子。和他爸一样。

这种性格适合做艺术,却决不能放他回到他父亲那里。

陆炀六岁才第一次见到父亲。

准确来说,是六岁零十个月。他生在夏天,每每到脱下长袖换上简便的短袖短裤的季节,他都开始早早期待生日的到来。母亲和外公外婆会为他准备很多礼物,小伙伴们在这一天也会格外热情地陪他玩耍。

这一年,他在对生日的期待中率先等到了一份生日礼物。

阳光下,陆炀蹲坐在公园里的泥坑里堆城堡。玩得太累,小伙伴跑回家去拿饮料,他在这里完善他们耗费了一整个下午的大工程。

“孩子,你堆得真好,以后想做建筑师吗?”一个陌生男人立在他跟前对他笑道。

陆炀胆子大,在秦镇也没人敢惹他,看了一眼男人后便继续手上的动作,“建筑师没意思,我生来就是陶艺师。”

听了他的话,男人蹲下身来近距离地看他,“你妈妈把你教得很好。”

陆炀感知到他想揉自己的脑袋,因为每次陆青用这样的眼神看他时,都会轻轻揉他的脑袋。

但他根本不认识眼前这个男人。

陆炀皱了皱眉,不习惯这种突如其来的靠近。

察觉到他的抗拒,男人没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