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这孩子从小就不爱读书,而且是严重的不爱读书,读书四五年了,连《千字文》都背不下来,更不要说《句韵》这种进一步的学问了。
没有学过这些东西,就没有办法作诗,所以,娜哈想要作诗,这完全是一个大难题。
用手帕把娜哈刚才哭出来的眼泪,鼻涕,汗水擦干净,左右看看自己妹子圆圆的脸蛋,越看越是喜欢,在脑门上亲了一口道:“小事一桩,哥哥帮你!”
说完,就将娜哈抱在怀里,手握着她的小手,提笔在纸上写下了,娜哈的千古绝唱——《静夜思》。
写完之后,一字一句地教会娜哈诵读,等这孩子彻底会念了,就拍拍她的屁股,表示她可以去找虞修容,公孙,崔婆婆三个人去显摆了。
看着蹦蹦跳跳离开的娜哈,云初觉得这个孩子可爱极了,此时此刻,他甚至认为骆宾王写的那首《咏鹅》,估计也是他的父兄代笔的。
开什么玩笑,七岁孩子就作诗?云初这么高的学问,现在都不会作诗呢。
送走了娜哈,云初看看还不算圆的月亮,就重新把万年县的文牍打开,苦思富民之策。
论到女人,想要苏轼诗词里面的那种女人,在大唐也不是没有,只不过需要从小培养罢了。
放眼全世界。
欧洲的女人现在基本上看不成,尤其是性感的高卢女人,正搂着猪在哆哆嗦嗦地度过寒冬,她们的男人们此时正在与东罗马帝国血战,好保卫他们的猪与女人不被罗马人抢走。
伊斯兰的世界正在形成,四大哈里发正在相互谋杀,抢夺最靠近神的位置。
听说那里的女人的腰很柔软,可以跟蛇一样扭动……
这个似乎很不错。
倭国女人喜欢把牙齿涂黑,这个就算了。
真正说起来,还是新罗妇最靠近唐人的审美观……
就在云初努力地思考利国利民的策略的时候,在他的身后站着好几个女人。
等云初从痛苦的回忆中归来,准备喝一口茶的时候,发现虞修容蹲在地上,把下巴搁在桌案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云初放下茶杯道:“为国为民而已,不用过于崇拜我,这是一个大唐官员的日常而已,等你嫁过来,就会慢慢习惯的。”
不等虞修容说话,公孙就拿着刚才云初手捉手协助娜哈写下的那首诗,拍在桌子上道:“这是你写的?”
云初拿过来看了一眼皱眉道:“我的字没有这么差。”
“我知道上面的字不是你写的,我是问这首诗是不是你念给娜哈听的?”
怀抱着一大壶葡萄汁的娜哈,张开自己被葡萄汁染得红红的小嘴道:“是我写的!”
公孙道:“我不相信。”
娜哈急了,放下手里的酒壶,就跳起来坐到云初腿上,捉着哥哥的手急促地道:“快来啊,我们再写一首给她们看看。”
公孙鄙夷地道:“还说不是你写的,做哥哥的给妹子当文贼,也算是大唐一景。”
云初瞅着公孙那对堪比高卢女人的胸脯不满地道:“怎么就当文贼了?你把这首诗拿出去问问,看看那位高才写出来的,被我们兄妹给偷走了。”
虞修容笑眯眯地道:“这当然是我妹子写的诗。”
崔氏眼珠子骨碌碌转几下,也张嘴笑道:“没错,这就是娜哈小娘子写的,不信,让别人来问老身。”
公孙苦笑道:“你这样硬是给娜哈脸上贴金,就不怕被别人戳穿吗?”
云初大笑道:“你没事干,就去寺庙刮佛像脸上的金粉吗?”
崔氏马上跟着道:“是啊是啊,我家小娘子可是玄奘大师座下的执灯女童,那个不长眼的会诘问,水陆大会上的童女,作出这样的一首诗有什么好奇怪的。”
公孙看着虞修容道:“你这是铁了心,跟你这个无赖的郎君,坐一条船了,是吗?”
虞修容掩着嘴巴大笑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根扁担抬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