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稍微有了点数。
告白的话,是需要玫瑰和戒指吧?
红色的玫瑰,999支,加上雪花,蜡烛,红酒和戒指。
俗套的告白,俗套的爱情。
但爱情就是世俗的快乐,洛茨长到这么大,没谈过恋爱,人生理念就是在尽量不费力的前提下直接目标,为人处事颇有些被世人玩笑的直男风采在,能鼓捣出这么一份方案,已经是很好的了。
出了电梯,洛茨从心里估算了一下钱的事——将晨星公馆卖了以后,差不多能买下楼下的平层和999朵玫瑰。
一切都刚刚好。
他在楼下见到了那对准备移民的夫妇,一边听他们介绍房子的构造和大体装修,一边随意地闲聊,得知他们还有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儿,正在他们家移民的那个国家里面念书。
“觉得到了团聚的时候了,”夫人一边打点房子里的贵重行李,一边愉快地说,“真的很想她,不过我们商量好了,在她从学校毕业并且真正独立以前,我们是不会见太多面的。顶多在她想回家吃顿饭的时候,可以尽快来到我们身边。”
“不会觉得可惜吗?”洛茨问她,“放弃了这么多东西,奔赴异国。”
男人没有听到他们的谈话,他正去开门,取来一捧刚刚裁剪下来的各色花束。
夫人接过,把它们摆在插花专用的桌子上,动作优雅轻缓。
那里已经放着一个素色的花瓶了。
“会有一点后悔吧?”她想了一会儿,不确定地说,“我们父母都离世了,孑然一身,只有彼此了,女儿出国好多年了……既然思念,那就要尽快见面,毕竟人生苦短,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