肤白皙异常就就像是得了白化病一般——不过没那么可怕,肤色虽然白的异常,但是却给人以很难自然,很美观的感觉。而他们的眼睛也有一个特色——白眼,眼眸之中只有白眼!
而他们之所以会归附于米菲尔,除了因为米菲尔手段高明,实力比他们高之外,也还有其他原因,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血精灵族其实也是不死族的属族,不死族黑族的属族。他们三个种族之间的关系一向都不错,所以他们才会“勾结”在一起,图谋不轨。
“宾克,里森,这是我的主人,从今以后,你们也都要听从他的号令,和我一起为他做事!”米菲尔说道。
“主人?米菲尔大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他是什么人,你为什么要称他为主人?”宾克和里森惊讶的问道。
“你们无需多问,只需要知道,主人乃是一位强大的主神便行了,为他做事绝对会有你们想不到的巨大好处……”米菲尔冷冷说道。
“是,米菲尔大人!参见主神大人!”宾克和里森向凌云行礼道。
不知道米菲尔用的什么手段,把宾克和里森这两人真是整治的服服帖帖,居然让他们问都不问就向凌云臣服了。
“米菲尔,不错嘛……”凌云由衷赞道。
米菲尔矜持的向凌云嫣然一笑,但是笑容之中却也不免带着一丝得意。
第四更……
说实话,最近是在试着改变一下文风,但是看到书评,这种尝试似乎很失败,被骂的很是凄惨。
大家都知道,这本书的成绩很差,而像我这样的新人也的确没什么经验,所以只能多多尝试……最近之所以改变,其实是因为听了一位前辈的指教……当然前辈的话并没有错,人家的书成绩可是很棒的,可能是我的水平太差了吧,居然让人感觉像黄色……我晕啊!
新人吗,尝试失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接受大家的批评!!!
不过我注意看了一下那位提出意见的朋友,那好像是个小号,今天才注册的,书架中也没有本书……
我是想知道那些老读者对现在的写法看法是怎样的,希望大家留个言,发表一下看法。
这个小号也有可能是某位老读者不好意思说咱,所以专门注册的,如果是这样的话,请用大号说明一下,咱还是很坚强的,绝对能够认真的接受意见,其实这些意见对我这样的新人也是很宝贵的。
最后,我要说一下,这位朋友的意见中我不能同意的一点。这位朋友说:
“凌云没到一处必有相伴今年更是变本加厉
我不得不怀疑作者已经八辈子没见过女人了
我猜测作者这是在里寻求心理安慰”
这一点我就要说一下了,网络中哪一位男主不是桃花运缠身呢?没有的网络我还真是没看到过几本……
第六百章 纷至沓来
收服宾克和里森出乎意料的顺利,凌云对此自是极为的满意,也对米菲尔的能力有了重新的认识——她似乎比自己想的还要不简单啊!
当然,现在米菲尔已经是凌云的人了,而且对凌云忠心不二,她的能力越强,凌云越是喜欢。
凌云依然留在风情酒吧中,静候坎帕斯等人的到来,杜飞很谦恭的和宾克、里森一起侍立在凌云身边,而青寻则是依然躺倒在地,满脸的不忿。
庞贝克还真是卖力气的很,很快,他便把包括坎帕斯在内的,坎帕斯势力中的所有强者都找了来。
当先一人满脸的阴沉,米菲尔在凌云耳边为凌云介绍着,那人正是坎帕斯。
坎帕斯和其手下的十大神将中的匹克及多伦多都是日耳曼族人,毫无疑问,匹克和多伦多也是对坎帕斯最忠诚的人,他真正的心腹。日耳曼族也是高等实力的种族,乃是比蒙族的属族,其身高约有五米,头长有一直有三十厘米长的独角,遍体黑色的毛发,还有一对狐狸般的毛茸茸的耳朵,就像是还没有进化完成一般了——当然,这是那些兽人共同的特征,而他们虽然是高等实力的种族,却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