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良,认识你真好。

新婚之夜时,悦悦让她老公独自看守儿子,自己一个人跑来,拉着我说了大半夜的话。

她问我,你知道什么是厮混,什么是厮守吗。

我想了想说不知。

于是悦悦语重心长的说,和Alawn、Leo是厮混,从今往后你就要和安良厮守,为他画地为牢。那些过往,就是心湖里的波光倒影了。

我揣摩着悦悦这过来人的金玉良言,觉得受益非浅。

悦悦拽着我的手开始回忆大学时代,和当年我送她出嫁时一样,像个娘家人,对要出嫁的我恋恋不舍。直到新郎在门口由摩拳擦掌转为磨刀霍霍准备抢人,悦悦才含着泪将我交给安良。

我的初夜,疼得直哭,血多得让安良无所适从。然后他一个大老爷们,居然感动得抱着我又哭又笑。大约他怎么也没想到,我还是处女,我在兵荒马乱的青春岁月里,在叛逆开放的思想带动下,居然依旧保留着自己完好无缺的初夜。其实这只是个意外,我思想并不保守,也不是刻意要为自己的丈夫留守童贞到新婚之夜,我曾一心要将自己的身子献给Alawn。当然,这将是我心底永远不会破土而出的秘密。

但安良不那么想,他拥着我,泪眼婆娑的发誓会好好疼惜我一辈子。

悦悦说,她早就知道安良是好男人,我必定会和安良成的,早听她的,我何必饶这么大个弯。

但是人生,就是在走这些大大小小的弯路中,学会,感悟,懂得,发现的。

搬家收拾屋子里,一个我找了好久也记不得放什么地方的学生时代用来装一些小首饰的盒子掉落了出来,我秉着呼吸打开,手微微发抖,我知道里面静静的躺着两件东西,那是开启两段记忆的钥匙,陈列着两段古老而陈旧的光辉岁月,等待着当我年迈时再去慢慢拣拾。那些回忆,像花朵一样,在脑海里最清晰的地方绽放,或明媚绚烂,或暗地妖娆,永远都不曾褪色凋谢。

一颗木质纽扣。一颗钻石耳钉。

尽管回忆已经零碎不堪,而这两件东西却能轻易的激起我每个思念的碰撞。

我可以将和Leo同居的那段不光彩的日子彻底遗忘,也可以将进出纸醉金迷的酒吧的堕落彻底忘记,也可以将在深沉的夜里彷徨迷失的日子彻底遗忘。但是,我将永远记得,十八岁那天的午睡后,我为Leo缝上木质纽扣时的脸,和当时洒进窗来的阳光一样纯净。而与其说我怀念金发碧眼的混血儿Leo,不如说我是怀念有Leo的那个衣袂飘飘追寻浪漫的明媚的青春,还有那个张着茫然的眼睛,懵懂而矜持的去试探一切未知的自己。

钻石耳钉依旧闪烁着夺目逼人的光。Alawn那时将这个耳钉抛弃时说过,“哪有什么永恒,钻石也不会永恒。”我到此时都没机会告诉他,你的钻石耳钉我找到了,它依然还在闪闪光光,并永远都会通透明亮,就像我和他的友谊一样。无论多少年以后,当我老将死去时,闭上眼,那片橙红色的画面依旧能清晰的从我脑海低低掠过――他站在夕阳温柔的余辉下,浑身洋溢着青春的神气,一只脚自作潇洒的踏在足球上,年轻而活力的脸,有淡黑色的汗水流下,于是他扯着衣角胡乱的抹,太阳将他的影子拉长,拉长。而他的钻石耳钉,则在左耳上闪烁着张扬的光……

而无论什么时候,无论我是白衣飘飘的少女,还是白发苍苍的老妪,在我心里都有一方温暖的净土,用来沉淀那个蓝天白云像柠檬水般纯净的过往,是甜蜜,是诗意,是心疼,是一想到就能流泪的。只是,过了很久以后,还会有人叫我格格巫吗?

那是很多年很多年以前了,仿若前世,那时候的天高高的,云远远的。那时候他一喊我格格巫,我就喊他王八蛋。后来,在凌晨清冷的机场,那个男孩,歪戴着白色鸭舌帽,遮盖着亚麻色的乱发,明亮漂亮的双眼皮儿,左耳的钻石耳钉闪啊闪,他用刚开始变成磁性的嗓音,小心翼翼的给我下了一世的蛊:格格巫,我们白头到老,好不好。

格格巫说,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