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今天有中文系和计算机系的足球友谊联赛。安良就在计算机系。

我在寝室磨磨蹭蹭半天,去的时候场边看台上已经人满为患了。安良早已经在做热身,他披着那件纯白色的外套,露着修长结实的小腿,里面穿着蓝白相间的球服,弯腰踢腿的动作都可以做得那么气宇轩昂。他远远的看见我就朝我招手,示意我过去。

“我给你留了最好的位置。”他招呼我。

我一走过去,就感到四周的目光很犀利,因为这周围都是计算系的同学。而我们中文系的都坐在对面。

我问安良,“敌方球服什么色,我方什么色?”

尽管我跟着Alawn看了六年的足球,却仍然懵懵懂懂一头雾水。Alawn原本还耐着性子教我什么是越位反越位,妄想将我培养得跟他一样,狂热而执着的熬夜追求世界杯。后来见我确实不是那块料,也就只好带着恨铁不成钢的口吻拍着胸脯痛心疾首的说:朽木不可雕也!索性直接告诉我两个队的球服颜色,方便我辨认。

“我是敌方还是你方?”安良问。

“当然是敌方!”我指了指对面看台上的同学,委屈的说,“你看我坐在这边,我们系的已经将我列为汉奸卖国贼了!我一会回寝室肯定是重点攻击对象!而且你们系的又肯定都以为我是间谍,也发出不友善的驱赶的目光!”

安良没接我话,挑挑浓眉,潇洒的将外套脱下来,简短的命令我:“帮我拿着。”

“有好处吗?”

“拿衣服还要讨好处?你学坏了你!”然后他点了点我的鼻子。

没想到高雅得像皇室贵族的安良居然对我毛手毛脚!我为他亲昵的举动感到微微不好意思,抓抓头发,傻笑了事。

“那,完了我请你喝柠檬水!”然后他春意盎然的笑,阳光为他绒绒碎碎的发梢镶上一层耀眼的金。周围的同学都用怪异的眼光盯着我,窃窃私语。八层以为我和安良关系不一般。

以前看球时,只听Alawn自我膨胀吹嘘自己多厉害多厉害。但是到现在我也不懂什么叫厉害。只觉得安良跑得挺快的,球场上没人追得上他。他跑起来姿势特别帅,碎发一颤一颤,白白圆圆的足球像在他脚上稳稳生根似的,配合得那叫一个默契。

安良一踏进球场,跑起来立马改头换面,一扫翩翩书生的形象,变得飙捍而霸气,充分的展露出他男人阳刚血性的一面。我喜欢看他穿着白色棉袜,露出布满匀称的肌肉的小腿,还有他汗流浃背的摸样,还有手里抱着安良的外套时不时的散发出一股皂角清香,一切都极富雄性魅力。

一尘未变的安良,依旧像高中时代一样清新健康。但是我却不会再如年少时那样痴憨,秉着诗情画意的特性,奋力的仰望着他,带了一脸幸福,并轻易的就将这份欣赏扣上爱情的名义。

突然听到身后有人议论,说那个抱安良衣服的就是安良女朋友。我也一笑了之,从小跟Alawn混一起,莫名奇妙至身诽闻已经见怪不怪了。

我向来注意力就很难集中,没过多会儿我就开始意志模糊起来了。

球场上那些穿着蓝白相间球服的男生们的叫喊越来越薄弱,眼前安良英俊阳光的形象越来越遥远。秋天的午后温柔得好诱人啊,头顶的风轻轻缓缓的似触非触,阳光柔和细腻的跟我耳鬓厮磨,洋槐树和嫩绿的草地着实好看……不知不觉的我就将脸埋在安良的衣服里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比赛结束了。安良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喂,醒醒!哪有在工作时间睡着的间谍!而且我注意到你的,落落苏!你居然开场十分钟就睡着了!我那么没吸引力吗?”

我睡眼朦胧的看着一身大汗喘气如牛的安良,随手抓了块布抹着口水,抱歉的说:“不是不是,是这太阳坏,它太秋天了!”

安良皱着眉说:“你在用我的衣服擦口水吗?”

“啊!”我这才醒悟过来,发现安良的纯白色的衣服被我掂在屁股底下,而自己正拖着一只袖子擦口水。安良不比Ala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