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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

林小饱好久没出门了,一听说要出门,整只崽都激动起来。

他兴致勃勃地挑选衣服。

“这件颜色不好看,我不喜欢了。”

“这件图案太幼稚,我也不喜欢了。”

“还有这件……”

就在这时,林小饱的耳边,忽然传来熟悉的声音——

“‘爸爸、大爸爸,求你们了,我就想买这件衣服。’”

林小饱猛地转过头,就看见爸爸抱着双手,坐在旁边,翘起嘴角,笑得张扬。

林早继续模仿。

“‘上面有我最爱的斑点小狗图案,我保证,我会一直穿着这件衣服的。’”

“‘爸爸,大爸爸都同意了,给我买嘛,我晚上要穿着它睡觉。’”

结果现在——

林小饱低下头,看着自己手里的衣服。

他不仅早就忘记了这件事,还在刚才,把印着小狗图案的秋衣,选入自己最不喜欢的衣服之一。

“爸爸……”林小饱喊了一声,试图阻止他。

林早握起右手,假装手里握着麦克风,闭上眼睛,深情献唱。

“我也曾经深爱过,后来没结果。”

“我也曾经……”

“爸爸!”

林小饱大声打断他的话,把衣服丢到一边,直接冲进他怀里。

“不要唱了!不要唱了嘛!”

他听得出来,爸爸又在笑他!

讨厌!

*

现在这个情况,他们要出门去。

穿的衣服漂不漂亮,不要紧。

干不干净,也不要紧。

最重要的,是要穿得多、穿得厚实、穿得牢固。

傅骋上次出门,就是吃了穿得太少的亏。

虽然他那时也穿了大衣,只是衣袖被丧尸抓破了。

但……要是他当时多穿一件毛衣,说不定就不会被抓到了。

林小饱才三岁,跑是肯定跑不过丧尸的,和丧尸搏斗就更不用想了,所以林早就准备给他多穿两件衣服,到时候把他关在车里睡觉。

他和傅骋进去找东西,速战速决。

所以林早特意给他挑了一套加厚加绒秋衣秋裤、一件毛衣、一件小马甲,还有一件厚厚的棉袄外套。

还有帽子耳罩,围巾手套。

就和他们第一次去给傅骋送饭的时候,穿的差不多。

林早自己也打算这样穿,就是少一件毛衣,方便行动。

准备好衣服,米饭也蒸好了。

三杯米,蒸出一大锅米饭。

林早盛出他们今晚要吃的分量,剩下的打算全部烙成米饼,做成干粮。

米饼的做法,他之前教过三个彩毛。

不过三个彩毛不会做饭,而且那个时候,他们除了米,别的什么食材都没有,所以他教的是简易做法。

现在他们自己家做,肯定会复杂一点,豪华一点。

林早握着饭勺,把锅里剩下的米饭搅开,放在一边散散热气。

趁着这个时间,开始切菜备菜。

三个鸡蛋打在碗里,交给林小饱搅拌。

一把青豆抓进篮子里,交给林小饱剥粒。

一根玉米掰开叶子,同样交给林小饱……

“爸爸,慢一点!我只有两只手,我忙不过来了!”

家里的小长工林小饱,围着小围裙,坐在小板凳上,两只小手转得飞快。

“那爸爸把玉米放在旁边,你等一下剥。”

“知道啦!”

林早转过身,开始切胡萝卜。

一时间,厨房里只有刷刷刷的菜刀声,还有……

林小饱咬着牙,努力干活,“嘿咻嘿咻”的声音。

没多久,配菜全部准备好,米饭也放凉了。

林早起锅烧水,等水开了,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