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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女风华正茂 木犀 3197 字 19天前

在这为大周百姓遗忘不屑的贡边,他们这群人热热烈烈的生活起来。

只是他们的眸光看得很远,越过了贡边的黄土,越过了重重山脊,看向星光与海洋。

高琅知道,他不会一辈子在这贡边,只是眼下他的势力还远远不够。

虎山说你是个行军的好手。高琅将羊肉放进口中咀嚼起来,山鹰已跟着虎山练了两天,是个不俗的人才,有能力的人,不会被黄沙埋没。

山鹰爽朗一笑:跟着七爷不会错。

不过山鹰收了笑意,七爷不想问问我们这群人都是些什么来历?

高琅喝了口酒,摇头:英雄不问出处。

山鹰点头,他也向来讨厌别人问他的出身。

山鹰出身很好,好到可以用显赫来形容,只是家道中落,父亲被按上了顶谋反的重罪,抄家灭了九族。

山鹰那时候不过五岁,他是从狗洞里爬出去的,一路流浪到了贡边。

再后来,就随一伙通缉犯一起闯进了大沙漠里去,渐渐混成了这伙人的头目。

高琅见山鹰的神情时而晦暗时而明朗,又开口道:我倒是有其他事情要问你。

什么?山鹰收回思绪,出声问。

是谁给你们送的信?高琅听小楼说起,是有人送信给山鹰他们出的主意,让他们来军营里绑走金小楼和她的孩子,高琅须得揪出这个奸细。

山鹰皱起了眉头:这个我不能说。

见高琅眯起了眼,山鹰接着道:七爷放心,我会替你紧紧盯着那个人的,不会再叫他搞出花样来!

营帐内,金小楼与南阳正看着小摇篮里并排睡熟了的两个孩子。

高琅掀开帘子,一身酒气的走了进来,冲南阳挥挥手,将她给赶了出去。

然后半倚着身,靠到了金小楼身边去。

我有时候想,我们带着孩子去一个鲜有人烟,但风光绝佳的地方,建两三间茅屋,就和井口村里的一样。再养些鸡鸭,一只狗两只猫,我们自己种田自己吃。待孩子大了,就去附近的村子里替他们谋个善良可爱的小姑娘,我们老了,天天的手拉着手,带着狗出门吹风去,这样的日子可真惬意。

金小楼喃喃:只要你想,我就陪你去。

你想一展壮志,我陪着你,与你谋划;你想隐世而居,我也陪着你,给你种地!

金小楼种地可是一把好手!

高琅笑着,亲了亲金小楼的唇,两人温存片刻,金小楼复又开口道:待思儿念儿满了六个月,便送他走罢。

金小楼从高琅怀里起来,眸光看向摇篮:我怕待他们再大一点了,便会记得你我了。

对于被父母送走的孩子来说,不记得父母的样子,才是最好的。

他们既然做了交换,再舍不得也须得说到做到,必须选一个孩子送去金骏山上。

送走哪一个?高琅又靠向了金小楼。

金小楼摇头:我也不知道。

这个选择太残忍。

可他们却不得不做出选择。

一晃六个月匆匆而过,贡边的夏天,酷热难当。

麟儿已满了三岁,跟着长安满世界的乱跑,还追着要学骑马。

长安特意找了匹半人高的枣红色小马驹,牵来作为麟儿的生日礼,手把手的带着麟儿学骑马。

这日下午,两人刚骑着马在营帐周围跑了一圈,麟儿人不大,却最是聪慧,骑马射箭皆是一学就会。

待下马时,长安已大汗淋漓,小小的麟儿仍旧不愿去歇息,挣脱了长安的手,又要冲去营地里找山鹰叔叔练摔跤。

南阳端着一笼屉刚刚蒸出来的水晶包路过,向着麟儿喊了一声,正在山鹰膝边扭斗的麟儿,一听见南阳姑姑的声音,立马一抬脸,冲山鹰道:今日我放你一马,山鹰叔叔,明日我们再一决高下!

哈哈哈,小馋猫!山鹰大笑,闻见包子的香味跑得比马儿还快,逃跑既是认输,今日是你输了!

麟儿小脸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