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管西国了呢?
拿走吧,她腻了。
还不是时候。杀生丸道,犬夜叉的心思落在犬山,不送走他在乎的人类,他无法安分呆在西国做个大将。
要是在吩咐他做事之前,身为王的我还要亲自去犬山找人母亲,这丢的是犬妖的脸。
说白了就是不公平。
他成王得呆在西国,蠢弟还能在外随意溜达,这怎么行呢?亲兄弟,有福不一定同享,但有难一定得同当,他不遛弯,蠢弟也别想遛弯,都拴着吧!
凌月很喜欢钻人空子:也就是说,只要送走那些人类,你们就愿意回来了?她掩唇轻笑,不过十几年或几十年,母亲我等得起。
杀生丸:
到底是阅历增加了,面对母亲的恶趣味,杀生丸也能心平气和地顶嘴:半妖对岩胜的长子很照顾,或许还要送走这个长子。
而人类寿命虽短,繁衍却极快,送走儿子送孙子,送走孙子送曾孙世世代代无穷已。
所以,别指望几十年后他们就回来了。
凌月:
但姜还是老的辣,凌月下了通牒:我只给你们五十年时间。
再五十年,杀生丸满五百岁,犬夜叉满三百岁,也该回来干正事了。
一番交涉,杀生丸再去游历。自打与蠢弟分开一段时间,而岩胜也成家之后,他身后的脚步声只剩下了邪见和阿吽。
偶尔,他回首看向阿吽空荡荡的脊背,总觉得少了些什么。习惯极为可怕,他忽然觉得身边的环境不够喧嚣。
往往,当他不自觉地看向阿吽时,邪见会进言:杀生丸大人,犬夜叉大人一定在犬山
随从似乎希望他去犬山看看。
不。杀生丸道,有别的地方要去。
他自然不清楚玲在哪儿出生,又在何处成长。只是,许是心眼的通透,许是冥冥之中的提醒,在朔月那晚,他的耳畔似乎响起了一声婴孩的啼哭。
朔月
他想起了蠢弟幼时的人类模样。
是这个日子出生的吗?倒是很有意义,是人的日子。
次日,他凭直觉朝西北方走,慢腾腾地路过一个又一个人类村庄,随后才找到了与梦境中类似的村落。
玲的家坐落在村口的位置,若是进了强盗,极易成为第一个被毁掉的地方。在此间,简陋的木屋中,妇人抱着襁褓哄女婴,而一旁的男童扮鬼脸逗妹妹,气氛平和美好。
到了傍晚,外出的丈夫扛着锄头回来,带回了一些柴火、野果、鱼和地瓜。他笑着从妇人手里接过孩子,妇人嗔了他几句,便提着食物去做饭了。
炊烟袅袅,糙米清香。
他们一家快快地用完饭,便在不大的木屋中安睡。烛火昂贵,能省便省,他们过得极为贫寒却相当满足。
这就是平凡的人类。渺小如砂砾,可砂砾在阳光下也会发光。
杀生丸开始明白,为何梦境中的女孩玲很容易知足,从不抱怨颠沛流离的流浪生活。
她的家人如此,她也如此,这是一屋子追求简单幸福的凡人,与他所见过的强盗、大名和贵族并不相同。
他开始关注这里,看这家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女婴也在慢慢成长,她学会了翻身、坐和爬,还会滚来滚去看着看着,杀生丸不禁陷入了沉思。
他似乎错过了半妖比较好玩的一段时间?
恰在这时,他听见了弟弟的声音:兄长。
杀生丸:
作者有话要说:ps:杀生丸:突然觉得错过了一个亿,婴儿都这么好玩吗?
凌月微笑:会尿裤子哦
杀生丸:
第224章第二百二十四声汪
是夜,星辰漫天。
人间沧海桑田,日月亘古不变。曾经银河璀璨,如今依旧耀眼。
就像他们兄弟,似这天地日月、星河山海,不朽亦不改。百年前怎么相处,百年后也不生分。晚来躺绒尾,小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