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一时冲动的搭车(3 / 3)

觉得,嚼嚼也不错,一样能转移他的注意力。

他留心了口香糖的牌子,是超市里就能买到的那种。

沈辞年开进方恪家所在的小巷,停车,目送方恪上楼。

他按下车窗,看了一眼方恪家的窗户,直到里面有灯亮起,才关窗、启动车子,倒车,绕路回家。

一路绿灯,回家倒是很快,他在玄关处换了鞋,走到书房打开电脑。

编辑完ppt、码完教案将其打印出来装进文件袋,沈辞年无事可做,打开了蚌的死目会员网站。

点开私信,给约他的人发去一条信息:周六下午三点,酒馆先见一面。

那人久久没有回复。

沈辞年等了一会,没有回复,看了眼时间已经十点半,便关上电脑,洗漱睡觉。

深夜,两点半,方恪没在家里,而是在街上溜达。

走到附近一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了同牌子、橙子味的口香糖。

然后去大排档吃烧烤,喝啤酒,啤酒一件又一件搬上来,很快又搬下去。

喝不醉,啤酒的度数太低了,但有点微醺,这种状态最适宜。

心情似乎好了一点,方恪攥紧手心里的口香糖盒子,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把它放进口袋,然后一只手撸串一只手拿啤酒瓶。

可能,是怕它丢了吧,毕竟也不便宜,七块钱。

七块钱,真的不便宜,毕竟它只是个口香糖。

方恪点了一大桌子菜,却吃不了多少,结账的时候快两千,实际进肚子加上啤酒价格的还没有五百。

无所谓,反正他的钱根本花不完。

方恪吃完烧烤,散步回家。

他的摩托在酒馆门口,所以今天他罕见的没办法晚上炸街扰民。

他走上三楼,感应灯坏了,就摸黑上去,掏出钥匙,进了家门。

懒得换拖鞋,就这么穿着运动鞋进去。

靠在沙发扶手上的一瞬间,他下意识想点一支烟,手心里微微染上汗渍的口香糖盒子却存在感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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