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了!自从您上回演奏时屏风倒了起,我这儿的门槛都被人踏破了,可也就他们几位最为诚心,不惜金山银山的砸进来,只求能与您,做一回知音……”
“知音?”
背身而立的青年听得发笑,他全不留情面的冷声点破道:“全然一副急色恶鬼般的形貌,却还假托什么知音,当真不怕污了这两个字!——让他们滚。”
“先生……”
女子被青年这话说得面上挂不住,她还欲再劝,却不知眼前人的忍耐,早已在她的喋喋不休中到达了极限。女子修长纤细的脖颈转眼叫青年一掌握在了手中,与此同时,顾鉴居然以神识的状态,真切的感受到了自己掌下那女子温热的皮肤,以及颈间一下下跳动的脉搏。
——顾鉴正在与奚未央共感。
他感受到了奚未央心头突然迸发的,一种无比强烈的、痛苦压抑的渴望。
风韵正好的美人千娇百媚,如同一朵娇艳盛放的玫瑰,然而此时的奚未央,却不仅全无惜花之心,反而满心只有拧断对方柔软颈项的欲望与冲动,——如若可以,奚未央眼中最美丽的景象,应是美人跳动动脉中,迸出的一捧炙热鲜红。
【杀了她】
顾鉴听见,恍惚有一个声音,在他与奚未央的耳畔轻声的说:【只有你自己才最清楚,究竟什么,才是你所渴望的,真正的快乐。】
世人总有所求。
多数人求的不专,是以欲望无穷,永远也得不到满足。
然却总有一小部分的人,他们能够清晰的知晓,自己最真切、甚至是最迫切想要拥有得到的执念究竟是什么,而这极其少有的小部分人,便是最最适合魔灵寄生的宿主。
偏偏更妙的是,钱财、美色、权位……这些令他人穷极一生所向往的东西,奚未央生来几乎便全都拥有了。他对世间绝大部分事物都不屑一顾,心头真正所好的,竟然是为道法规则所不容的那一捧黏腻鲜血。
“……滚出去。”
指间的力道逐渐收紧后又倏地放松,女子跌落在地,剧烈的咳嗽喘息着,奚未央怔怔的注视着自己的手掌,眼中显出一种近乎空洞的迷茫,许久,他方才重新聚起了些意识来,不无嫌恶的冷漠道:“我是付过你金银的租客,不是你这里豢养的乐伎。七娘爱财之前,不如先学会惜命。”
……
奚未央心中的杀欲是一簇剧毒的火焰,它们始终在他的心头熊熊燃烧,一旦奚未央当真控制不住自己,为它所驱使,那么他便注定了余生万劫不复。
紫极殿下地牢的三年囚禁,奚未央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可以将它压制,然而事实却是愈演愈烈,始终得不到满足的杀欲令奚未央饱受折磨,他变得越来越焦躁不安,不知所措。奚未央盼望着自己能够醉倒,醉梦中他或许可以短暂的挣脱这样的痛苦,然而老天爷仿佛在和他开一个天大的玩笑,他的酒量越来越大,醉酒除却让他灵魂深处的空虚感愈发明晰之外,没有其他任何的用处。奚未央的精神濒临崩溃,终于,在有一天,他砸碎了瓷盏,用碎瓷片一下又一下用力的划割着自己的手臂,他将自己伤的鲜血淋漓,可疼痛不仅没有令他感到畏惧,反而愉悦着奚未央的神经。如果可以,他大抵不介意亲手将自己凌迟。
奚未央这样疯狂的行为,吓坏了司空晏,对于司空晏来说,奚未央睁着空洞的双眼,满身是血的仰倒在地上,这样的画面简直可以成为他一生的噩梦。司空晏不忍心奚未央再这样痛苦,如果奚未央唯一想做的就是杀人,那么司空晏不介意暗中抓几个作恶的人来满足他,可是这不行,奚未央自己知道,他不能这样做,如果他真的又像从前一样,那么等待他余生的,一定是北辰阁的地牢。
奚未央恐惧回到那样暗无天日的冰冷石牢中去,为此他宁可伤害他自己。司空晏实在别无他法,只能为奚未央燃起了一种名唤【逍遥骨】的香药,凡吸入这种香药的人,将会沉醉入内心最为渴望的幻觉,从而感到欢喜与满足,——幻象虽为虚假,但叫奚未央饮鸩止渴却已足够。只要点燃【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