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页(2 / 2)

脑袋也跟枕头差不多大小。枕头咬在嘴里没有丝毫累赘,还将狼头稳稳的放在了余远志的面前。

敖吒笑道:“这是枕头送您的见面礼。”

这世道里,一头巨狼无疑是死神一般的存在。除非是军队,有人、有武器,才敢与之一搏。

余远志能一口火直接将按巨狼吓跑,对于普通人而言那也是神一般的存在。可这看上去与一般狗无异的哈士奇,就这么轻松的将狼杀了。

这有些严重颠覆余远志的认知。他知道敖吒是变异犬,还能轻松对付两只金毛。可第一不是他亲看见的,他心里的理解是有限度的。第二狼跟狗不一样啊!野生的狼那可是茹毛饮血吃肉长起来的!

装X不成,反被敖吒和枕头秀了一脸。

余远志再看那正摇尾巴吐舌头的枕头,目光更复杂了。

此时他心里更加确定了一个想法:无论如何!都必须把这条狗留下来!哪怕是不折手段,付出点代价也是值得的!

想此处余远志满脸堆笑伸手要去摸枕头的脑袋以示友好,枕头却忽然面露凶光张嘴要咬。敖吒忙将枕头的脑袋了,对余远志抱歉笑道:

“对不住啊,我家这狗也不知是好色还是怎么的,除了我以外只让女孩儿摸。因为他我没少得罪人,不知道陪多少狂犬疫苗钱了。”

余远志脸更黑了,回过头,给后面带来人中的一个女人一眼神:“你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