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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是活得惨兮兮的。明冲想到提瓦特大陆之前的轮回,稍微补充了一部分。

不过,遗憾本就是人生的常态嘛。各类文学作品中,哪怕开挂都可能死好多人,有好多意难平呢!

所以,明冲还算能接受那些轮回中发生过的悲剧。

——而且明冲一直都承认自己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要是一直待在星卡拉米这个时间,唔……他可能很快就会开始发疯创人了。

总之,他会常回来看望的,希望星卡拉米早日独立吧!

明冲咧嘴一笑,在地上阴暗爬行,猛然跳出来,扑到安德留斯身上,“啊哈——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咕噜咕噜——”安德留斯吓得喉咙一滚,发出威胁讯号,猝不及防被明冲抱紧了脖子。

“hiahiahia!大狗狗~好久不见呐!有没有想我呀~”明冲发出石矶娘娘的奸笑声。

“嗷呜呜——”安德留斯两眼一黑,差点夹起尾巴,“可恶的因帕斯——”

第106章 流光铃兰

以普遍理性而言,相似权柄的魔神之间想要缔结友好关系,除开难得一遇的恩情,应当从小事开始逐步建立信任。

在这片雪原上,安德留斯一直以来都维持着自己身为狼的孤傲,秉持着不主动、不冒犯、不畏惧的原则。

哪怕是因帕斯时隔多日不见,已经脱离了蝴蝶、小鸟形态,转变成没有毛发四肢俱全的直立生物,安德留斯也选择保留自己的看法。

没办法,成熟魔神是这样的,主打一个距离感。

“但你霸占我的窝也就算了,动嘴是不是太过分了因帕斯!!!”安德留斯大怒。

张着嘴咬在安德留斯脑袋上的明冲过了一会儿才松嘴,擦擦口水,慢吞吞地狡辩:“这个啊……阿尔法告诉过我,你们狼都是这么交流感情的,好久不见了,我和你亲热亲热。”

原话大概是狼群中地位高的会这样咬地位低的狼头,而狼牙齿的咬合力是很强的,这种举动需要控制自己的力量不伤到同伴,所以说是打闹、交流感情完全没有错。

——实际上他就是想试试咬一口毛绒绒什么感觉。

之前明冲就听说过,有的人碰到太可爱的生物,就会控制不住自己的举动,比如说想放进嘴巴里啊,想一屁股坐死什么的……

而且安德留斯Duang大一只的,明冲莫名感觉不搞点过分小动作,那都对不起这么大这么坚强的毛绒绒出现在他面前!

一阵风吹得头顶凉飕飕的,安德留斯原地抖三抖,没把人甩下来,气得龇牙咧嘴:hetui!谁要和你交流感情,谁要和你亲热*@£因帕斯%■§……

——个遭了瘟的因帕斯!

——谁染上因帕斯,那可真是倒了大霉!

“别太激动,我知道你想我了。”明冲胡乱擦了擦安德留斯的毛脑袋,手感不错,感觉还防水,“放心吧,我这次不会走那么早的!”

本来这一回就是出门放风的,去枫丹疯玩了一趟,那点子郁闷都散的差不多了。

明冲嘿嘿笑着撸狼头,一头栽进安德留斯后脖颈,这身皮毛可太棒了,软fufu……

“……”安德留斯时常因为这个家伙的厚脸皮感到丢脸,太可怕了,为什么因帕斯整活儿创人,最难受的人会是他呢?

好在他已经学会了无视,只要因帕斯别太过分,像是没有一点距离感的蹭蹭摸摸他也可以忍一忍……

吸——

安德留斯的后脖颈一麻,爪子僵直,耳朵都往后倒了,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安德留斯眼里的高光也在同一时间被吸走了。

这一瞬间,安德留斯脑子里充斥着各种问题:

……发生了什么?到底为什么还不干架?魔神之间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这个世界怎么了?

——2000yearslater——

明冲心满意足地拍拍手站起来,老话说得好啊,“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四回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