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忆起很久以前后世有个传闻,说市面上的无骨鸡脚都是老太太用嘴啃出来的。
那时候她还小,
看着手中吃了半袋的无骨鸡脚,脑中升起的场面骇人极了。
一群老太太坐在满是污垢的铝制大盆前,金牙银牙假牙黄牙并用,一个个啃得飞快又起劲,嗖一下丢掉鸡骨头,歘一下吐出鸡脚肉。
儿时的想象力就是丰富又搞笑。后来江知味才知道,把老太太的牙使在给鸡脚脱骨上简直是杀鸡用牛刀。
水里放葱、姜、香叶、桂皮、白芷煮开,下剪洗净并去指甲的鸡脚,加黄酒和醋,压中火,煮到锅里的水将开未开,只冒起小小气泡的时候立马抽柴转小火。半刻钟过,熄了灶膛里的火,再焖个半刻钟,捞出倒在井水里镇到冰凉。
以此法煮出的鸡脚,肉质弹而不烂,形状十分硬挺。
用刀在每根手指上划拉一刀,竹签子插入切开的缝隙,顺着刀口的走向将皮肉挑松,右手使劲那么一转,底端的大骨就先被卸去了。再用剪刀剪去连接小骨的经络,带着轻轻一拽,小骨便一节一节地去除了。
如今的江知味已是给鸡脚去骨的好手。二斤的鸡爪子,转眼就骨肉分离。
饭点一到,那只黄白刘海狗准时过来蹭饭。江知味朝食后偷偷跟出去过,她的小窝在横桥子的桥洞边,一块长了许多野草的泥巴地,刨出了一个能容纳她小小身体的、光滑的窟窿。
没有家人,只她一个。江知味想不明白,这么奶胖的小狗,怎么会没有妈妈呢。
为她准备的饭碗和水碗,成了她的专属。
鸡脚骨坚硬,又是熟食,容易划伤小狗的肠胃。江知味便把大骨上的软骨剁下来,用臼子舂烂,拌了点儿米饭和焯鸡脚剩下的汤。
简简单单,小狗却吃得稀里呼噜。
两小只蹲在一旁,用小手戳戳她的小脑袋,又摸摸毛乎乎的短尾巴。三个幼崽都白胖可爱,看得人心底又暖又软。
江知味险些融化在其中,交代他俩好好照顾小狗,捧着处理好的鸡脚,进灶房去了。
及至黄昏,容双才由驴车送至家中。赵太丞要她归家后继续静养几日,等身子全无不适,方可自由下地。
因此她回来后立马到卧榻上躺着,并喊刘庆年同知姐儿招呼了声。
很快,江知味便随刘庆年上门。随着院门的开合,无骨鸡脚的香味袭来,又辣又麻,毫不留情地直冲人天灵盖。
待江知味走近,容双得以窥见碗中无骨鸡脚的全貌。
厚厚的一层红油莹润无比,将胖乎乎蜷缩着的鸡脚肉,染得比琥珀还要透亮。佐料青花椒碧绿又饱满,泡茱萸色泽鲜红。连蒜片都染上了红油喜人的颜色,呈现出一种极致的诱惑。
江知味道:“只买了两斤带骨的鸡脚,我怕不够吃,还放了藕片、黄瓜、腐竹,都在汤底下埋着呢。”
原本还想放干贡菜的。问了才知,贡菜的本体莴苣,在这会子被民间称作“千金菜”。光听这名字就晓得,价钱贵得很,不是他们这种平民阶层能吃得起的。
椒麻大杂烩吃的就是个椒麻脆爽,少了吃起来咯吱咯吱脆生生的贡菜,还挺可惜的。
容双听她此言,迫不及待地想要抓一口尝尝,被江知味轻拍了一下手:“还不行,泡的时辰不够,鸡脚还没入味呢。”
“我瞧着挺入味了。”容双笑着,接过刘庆年递来的筷子,“就吃一口,其余的再放放。”
江知味应允:“心急吃不了好鸡脚,要是口味淡了,可不准嫌弃啊。”
容双嘴上说着“哪会”,筷子已经探到了碗中。
麻辣鲜香扑面而来。张嘴咬下,弹性十足的鸡脚肉颤颤巍巍,好似在齿间雀跃地舞动。鸡脚筋糯意十足又不乏脆韧,咔嚓一声,鲜中带麻的汁水旋即在口中爆开。
容双吃辣能力了得,吃麻的功夫却一般。那汁水麻得她连连咂嘴,半晌后适应了,回味着椒香在口中打转的滋味,幸福地眯起了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