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狼王幼年时期的芬里斯人,已经没什么有人记得这些事情。
但这种与狼相伴的文化在太空野狼中传承了下来,不少太空野狼都有着自己的狼兄弟,鲁斯也养了另外两头狼。
罗斯玛丽现在抚摸的就是其中一头。
它很高大、威武,不是罗斯玛丽模糊记忆中从前世界的那种狼,是更符合这个时代的凶猛野狼。
罗斯玛丽站在它面前,感觉它能一口一个自己。
同时野狼看罗斯玛丽的表情最初并不友善,他冰蓝的眼睛带着纯粹的兽性,好像下一秒就要扑上来咬罗丝玛丽。
正常人这时候都会远离警惕的野狼。
然而罗斯玛丽没有,她很有耐心的与野狼对视,直到对方确定他没有危险,放松警惕后,她就一点一点的靠近野狼,并成功摸上了野狼那看起来主人就没有好好打理凌乱又硬乎乎的毛发。
“好孩子,好孩子。”
多久了,没有见过类似狗的生物,罗斯玛丽爽来来回回的梳理野狼的毛发,狠狠过了一把狗瘾。
要不是这只狼有点臭臭的,就冲它大条到比罗斯玛丽还庞大地身躯,罗斯玛丽都想把头埋进去狠狠吸一吸这种类狗生物。
虽然时间已经过去很多年,穿越前的记忆,最初穿越时就很模糊,现在更是模糊中的模糊,但有些喜好不会因为记忆的丧失改变,罗斯玛丽记得自己喜欢狗。
从前喜欢,现在还是喜欢。
“握手。”
该说是天赋好呢,还是罗斯玛丽比较招狗喜欢,最开始对罗斯玛丽很警惕的野狼在被她玩弄了一会之后,眼神都变得清澈了起来,罗斯玛丽伸手,它还会配合的抬起头主动让她挠下巴。
现在罗斯玛丽说握手,它也很机灵的把比罗斯玛丽手掌还大黑乎乎的肉垫,放到罗斯玛丽的掌心里。
罗斯玛丽趁机捏了捏,邦邦硬,感觉刀子都扎不穿,一点都不柔软。
不过这不影响罗斯玛丽对野狼的喜欢,夸奖从最初的好孩子,到威武、霸气……甜言蜜语不要钱似的对它说个不停,
格斯都震惊了!
他还从未见过罗斯玛丽女士如此夸赞一个人,哦不对,是如此夸赞一只狗,女士对野狼表现出的喜欢让格斯还有旁边护卫队的心理直冒酸水。
天呐,难道他们还比不过一只狗吗?
为什么女士从来没有夸赞过他们是好孩子,也没有摸摸他们的头,更没有亲昵的拥抱和触摸,那一向是他们基因之父康拉德柯兹才有的待遇。
输给父亲就算了,输给一只狼算什么!
护卫罗斯玛丽的午夜领主陷入哀伤,感觉自己的家都被偷了。
他们在内心急切的呼唤自己的基因之父,爹啊,别再跟那个鲁斯拼酒喝肉、吃肉了,快来拉一拉女士吧!
再这样下去,他们怀疑女士可能要把狼王的狗,不对,是狼王的狼,给偷走了。
不过……
如果女士真的很喜欢,格斯在心里计划着,要如何把狼王的狼,从他的旗舰赫拉克芬尔号上偷走。
难得女士那么喜欢一样东西,如果连这都不能满足,他们作为子嗣就太糟糕了。
“是错觉吗?我感觉那些午夜领主的表情不太对劲。”
“可能是在担心?”
两位同样护卫在罗斯玛丽身边的太空野狼大声嘀咕,他们不明白罗斯玛丽为什么要触碰狼王的狼,这只狼的脾气可不好,除了狼王,它对谁都很凶。
正因如此,在发现罗斯玛丽想要与它互动的时候,内心里想和兄弟和睦相处并不想伤害兄弟家人的鲁斯,用眼神让自己的狼顺从,不过多的没有,顺带他又安排两位太空野狼去照看罗斯玛丽这位柔弱的凡人。
避免她不小心被船上的生物伤害,导致不必要的冲突发生。
【作者有话说】
玛丽的快乐小章节。时隔几十张玛丽终于摸上自己心心念念的小狗狗了。哦不对是大野狼了,反正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