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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少年班 恭安 166077 字 2个月前

家吵架的时候嗓门比你都大呢!

想着自家大哥是个大喇叭,以后大嫂也是个大喇叭,婚后吵闹的日子居多,两道大喇叭在耳边聒噪地回响,林小堂整个头都大了。

不行,这样不行。

“大哥,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和你商*量。”

林小堂拉着自家大哥飞快往屋子里走。

回了家,她把大门一关,颇为郑重地看向林大金,“大哥,趁着还没结婚,你把这门亲事推了吧,你和她不适合,结了婚以后日子肯定鸡飞狗跳。”

林大金一怔,脸上有点不高兴,“你这话说的,我还没结婚呢,你就不能盼我点好?你咋知道我和她不合适,以后日子过得鸡飞狗跳?”

“你连她人都没见过,也不知道人家姑娘脾气怎样,你就断定我和她不适合,咋的,你有特异功能啊?”

林小堂:“……”

看来他大哥对人家第一印象不错,动了成家的念头。

但那都是假象,是假象!

“大哥,我问你,那姑娘家里情况是怎样的,你了解吗?”

“我都了解清楚啦。”林大金缓缓介绍,“人家顶上有两个哥哥,都成了家,底下还有弟弟妹妹,年纪都还挺小,没什么劳动力。去年家乡发洪水,家里没收成,养不活这么多人,就让她来城里讨生活。”

呵,骗人!

林小堂撅起小嘴,心里跟明镜似的。

真正活不下去要来城里讨生活的人是顾雨那位相亲对象辛秀敏。

辛秀敏为人勤劳踏实,是干活的一把好手,家里看她手脚爽利会干活,留她到二十也不肯许人家。

遇着收成不好的年头,辛秀敏父母一琢磨,思索着之前帮助的一位知青回了城,看能不能托那位知青给自家闺女在城里安排一份工作。

两老对自家闺女的勤奋有着深刻的认识,他们认为勤快的人到哪儿也饿不死,自家闺女肯定能在城里生存下去的。

至于韦骊娟,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她家里虽遭了灾,但有存粮,饿不死她。

她是听说辛秀敏打算去城里托人找工作,心思蠢蠢欲动,也跟着进了城。

城里人的日子再怎么样都比乡下要过得好,要是能在城里找个男人嫁了,以后都不用回乡下过苦日子,多划算啊。

怀着这样的小心思,韦骊娟才跟着辛秀敏一起进城。

林小堂觉得想过好日子这种念头没什么问题,但是……韦骊娟和她大哥是真不合适啊。

她大哥在家里又当爹又当妈的,以后娶媳妇也是希望娶个勤快能持家的回来。

然而韦骊娟性子很懒。

生在农村,却和其他农村姑娘不一样,太阳晒了不下地,阴天有雨不下地,重活累活不肯干,站得久了也嫌累,哪怕生个火也嫌油烟重。

家里人拿她没办法,都说她是农村身子城市心,这么懒散,就该生在不干农活的城市里。

或许是周围这样的言论多了,韦骊娟自己也萌发这样念头,寻思以后要嫁到城里去。

可是……城里只是不干农活,不是不干活啊。

书中的韦骊娟嫁给林大金后,通常连饭都懒得做,林大金从工厂下班回来,还得忙前忙后的做饭伺候她,仿佛娶了个祖宗回来。

这谁乐意?

再好的感情也得被消磨殆尽。

况且韦骊娟这人又有点虚荣心,花钱有些大手大脚。

林大金是节省惯了的人,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婚后工资上交,没过多久就被韦骊娟添置无用的东西花掉大半,矛盾就这么爆发了。

三天两头地吵,自打结婚家里就没太平过。

后来顾家在顾云的带领下慢慢发迹,顾雨去鹏城发展房地产,顾家的经济条件逐渐好转,辛秀敏过上了好日子,韦骊娟开始眼红。

她羡慕辛秀敏身上的新衣服,手腕的金镯子,颈脖间的珍珠项链,回家面对一地鸡毛,过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