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大顺遂,景朝磕磕绊绊到了现在。
余霁大为惊愕:怪不得这么乱,这朝着五胡乱华就大踏步奔过去了?!
余霁便有了个想法——有机会就赶紧撺掇他爹南下。反正他们家报仇差不多报完了,剩下的那些……应该在未来一段漫长的时间里,也有人替他们报。还是活命重要。
至于为什么要“有机会”?因为他们家是藩王啊,目前朝廷的权威还在,一家子都不能轻易离开封地,更别说南下了。
余霁也只能祈祷,动乱来得迟一些,给他一点时间长大了。为了活命,余霁也越发努力。
五岁前,余霁上午跟他学文,下午前半截蹦蹦跳跳打拳,下午跟乌墨学史。
五岁后,余霁再次拥有了伴读,这下他的伴读姓氏就多了:刘、马、郭、宇文(不是宗室,是改姓的胡人)、胡、赵。
他们也和崔家子不一样,见余霁后,齐齐单膝跪地,口称:“大公子!”
文武兼修的余霁,也在快速地长高,他的身高在五岁的时候,就超过了乌墨的,虽然乌墨也在长高,但赶不上他。因他一路快速拔高,八岁的时候,因为长太快,闹得他浑身疼痛,应该就是前世传说中的生长痛。
也是八岁这年,熊爹问他:“大趾啊,为父想了八年,没想到给你起个什么名儿,你想被叫什么?”
“霁。”
“善。”熊爹咧嘴笑了,“果然是吾儿!”
熊爹就写了个霁,又在旁边写了俩字——景光。
“此为吾儿字。”名他想不好,却早就定下了字。
景,本身就是阳光的意思,所以字的意思,就是阳光,和名是一样的。
两世的亲人,都对他有着相同的希望。
余霁眼圈发热,忍不住问熊爹:“是不是太早了啊?”
熊爹摸着余霁的脑袋道:“不早啦。半点都不早。”
余霁:“……”
余霁看着熊爹,六年时光倏忽而逝,第一次见面脏兮兮臭烘烘的壮汉,现在却怎么看都是一位健壮的老叟了,那时候他须发就是花白了,只是行动如飞,嗓门高阔,让人忽略了其他,可如今熊爹的老迈越发明显了——熊爹老矣,尚能掌否?
“父亲,儿还什么都不懂。”余霁生起一种惶恐,去抓熊爹的胳膊。
“知道,知道。”熊爹把少年人搂在怀里,“放心吧,爹在呢。”
儿子少有的撒娇,熊爹十分满意,回到内宅跟崔王妃说起名的事儿,同时也拿了撒娇的事情来炫耀。
崔王妃给他白眼,才不会说自己嫉妒呢。
熊爹又道:“雅雅,你的身边人,该嫁的都嫁了吧。”
崔王妃的名,雅。她一听熊爹说的,便明白了:“好。”
大趾已经彻底站住了,如今他文事上,是差了(亿)点,但武事上……同龄人难出其右,麒麟趾的名声传得岐阳都知道了。在他们丕州,不像岐阳总搞文绉绉的事情,大趾拳头硬比什么都重要。
熊爹无意再要第二个孩子了,将来如何,就这样吧。
此时对女子的贞洁也没什么要求,几嫁的女子十分寻常,皇后都有二嫁乃至三嫁的。大家女嫁得不如意,新婚几日就包袱款款回娘家,把丈夫踹了的,也不算新鲜,且此类事件发生,必然嘲笑的是男方。
王府的侍女(妾)出嫁,外头人也没什么忌讳的。
余霁正在写字,他写了三个大字——宇文霁。
他的毛笔字若拿到现代,算是颇有看头,毕竟力气稳,且他前世不知不觉看到过的字体多,下意识会照着喜欢的写,老师方品也常常称赞他,甚至会描摹他的字体。
我以后,就是宇文霁了。
宇文霁看着这三个字想着:和现代的联系永远不会断绝,但我该向未来迈出更大的脚步了。
乌墨进门了,还是穿着仆人的褐色,他比宇文霁大三岁半,快十二了。宇文霁如今护他护得更紧了,十二岁的乌墨长得人如其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