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及笄礼四处求亲访友,低声下气借钱,只为能给女儿置办一身体面穿戴。
及笄礼的前夜她躺在床上辗转难眠,手中紧握着鹤掌柜托人送来的英雌帖,她已将帖子看了几千遍,每看一次都忍不住幻想武林大会有多精彩热闹,令她心潮澎湃。
正出神间,房门忽被叩响,她连忙坐起身,母亲推开门说道:“我见你屋内烛火未灭,就知道你还没睡。”
母亲手上还挎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包袱,她轻轻地合上门然后走到床边坐下。
“娘。”杨尽欢把英雌帖藏在被子里,低声唤道。
杨时祯刚从屋外过来,身上还裹挟着深夜的凉意,她搓了搓手,待掌心温热,才握住女儿双手。
目光温柔似水,轻声道:“一眨眼,你都这般大了。娘还记得你刚出生时,浑身皱巴巴,瘦小得像只猫崽,眼睛都还没睁开,丑丑的,却惹人疼惜。”
杨尽欢有些疑惑,两年前她刚被接回府的时候,母亲也曾这般言语,一字不差。好像岁月倒流,重演往事。
“你在乡下庄子里待了十三年,定是吃了不少苦。都怪娘没本事,不能将你留在身边。你回府后的这两年,娘总想多补偿你些,教你琴棋书画,盼着你能习得大家闺秀的风范,莫要被人嘲笑是乡下来的野孩子,不懂规矩。”
杨时祯说着,目光落在女儿的双手上,那双手,掌心有茧,手背粗糙,布满劳作痕迹,还不如她这个当娘的手看着白皙柔嫩。
在世家贵族眼中,这便是出身卑贱、整日做粗活的仆役之手,初时,她亦这般认为,因此满心怜惜与愧疚。
两年前她见到杨尽欢的第一面,就心痛得无法呼吸。她的女儿本该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穿金戴银的世家子,而不是穿着粗布麻衣,还要自己洗衣做饭的乡下孩子。
她只需看一眼女儿的手,就知道这些年她过的是什麽日子。
那一面,她印象最深的除了这双手,便是女儿的眼睛。女儿的眼睛很亮,和刚出生时婴孩的眼睛一样透亮。这双眼睛未被世俗的污垢沾染,干净得让人不敢直视。
她就不敢直视女儿的眼睛,身为母亲却没能亲自抚养女儿长大。时隔十三年再见,女儿不认识她,也不知道叫她一声娘。
还是身旁的仆役提醒女儿,女儿才反应过来。当时女儿直勾勾地望着她的眼睛,问她:“母亲叫什麽名字?”
哪有女儿询问母亲名讳的,一旁的仆役就要制止女儿,她却答道:“我叫杨时祯。”
自从成昏之后,就没人再唤过杨时祯的名字,她大多时候是“夫人”“杨氏”。这麽多年来她也习惯了,直到那一日女儿出现后问她的名字,她恍然想起陌生人初次见面时就是要交换姓名的。
于是她又问女儿:“你叫什麽名字?”
这话在别人听来太荒谬了,母亲怎麽会不知道女儿的名字,阖府上下都知道这位乡下来的小姐名叫冯秦。
“我叫尽欢,人生得意须尽欢的尽欢。”
原来女儿叫尽欢。
十三年前杨时祯九死一生诞下女儿,十三年后杨时祯才初次认识自己的女儿尽欢。
此后的几个月里,杨时祯悉心陪伴女儿,教她诗词歌赋、琴棋书画,传授管家用人之道。
可尽欢对此兴致缺缺,甚至当着她面将纸笔丢在地上,认真道:“学这些东西有什麽用,既不能填饱肚子又不能御寒保暖,我不学。”
杨时祯劝她:“你不学便什麽都不会,出了门会被别人笑话,以后去了夫家也会遭人议论。”
“我管别人做什麽,又为什麽要去夫家,我没有自己的家吗?再说了,我不是什麽都不会。我会洗衣做饭,会舞刀弄枪,会种田喂鸡,还会盖房子……”尽欢掰着指头,兴致勃勃数着自己会的事儿,许久都数不完。
光说不过瘾,尽欢还从她的床下掏出一杆红枪,就在院子里舞了起来,吓得仆役们退避三舍。
也把杨时祯吓得不轻,吓人的不是危险的长枪,而是尽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