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红润的舌尖,傻乎乎的,小小地舔一下。
然后给出毫不专业的评语,难喝,难喝,难喝,难喝,难喝。
山猪吃不来细糠,她笑,秦宝灵抗议:“就是可乐最好喝呀,你没舌头的吗!”
秦宝灵从她手中拿过杯子,倾起杯口,琥珀色的酒液淌下来,她伸出舌尖,轻轻地舔了一口。
世上毕竟没有青春永驻之术,秦宝灵即使外表还是一样秀美风流,举手投足之间的风韵已经早不是那个让人想掐脸颊的女孩秦宝宝了。
她很喜欢宝宝这个名字,是俗的没边土的没沿,可念起来,总是缱缱绻绻的。秦宝灵某种意义上很幸运,那个家庭只是给她胡乱的毫不用心地起了一个名字,而不是残忍的招娣盼娣来娣。
秦宝灵斜倚在吧台上,把杯子递到她唇边,看着她把余下的酒液咽下去,这才慢悠悠地评价道:“难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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