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那么久,那些浓进骨血里面的感情还没有完全消失。
随着时间的流逝,她最近几年虽然不太会再梦见他,但是一想起他,过去的那些事情,总是历历在目。
宋思听抬眼,目光落到他身上。
看见他垂下的,掩在眼镜镜片后的长睫,吻她的时候,总是轻颤的。
看见他板正的、一丝不苟扣到最顶上纽扣的衬衫,上缘的喉结处,有颗小痣。
压在她头顶时,边上总会泛着潮红。
她记得他衬衫下的每一寸肌肤纹理。
本以为这些东西会随着时间淡忘。
但是现在却该死地发现,根本忘不了。
指尖摸上钥匙的边缘,上面的匙痕摩擦着她的指腹,连着她的心间也随着掀起一阵麻痒。
都是不算年轻的成年人,还都睡过一张床的那种。
潜在话语里是什么,都听得懂。
宋思听指尖按着钥匙,没拿起,只低低说了一句:“李牧迁,我还会走的。”
“我知道。”李牧迁站起身,后膝抵开椅子,他上前一步,站在灯下的影子罩住宋思听。
他垂眼,看着她。
手指摸上钥匙,他将其往前推了推。
碰上宋思听的掌心。
冰凉的金属挨着掌心肌肤,宋思听从记忆中抽神。
她抬眼,撞上他看过来的沉静眸光。
“我知道。”
李牧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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