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睡得很沉,耳垂上的一只钻石耳钉都掉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掉哪了。她愣了一下,下意识去找,没找到。
言初就这么盯着陆洺执看了一会儿。
她之前没想过,陆洺执竟是那种看着瘦,但实际上骨架宽、身上有料的体型。肩宽,腰窄,还有明显的腰窝,手臂一收,整个人就跟堵墙似的。
她贴着他,整个人都快要化在她身上了。他太热了,太香了,太好闻了,太像梦了。
她真想赖着不走,就想这么一直抱着他,赖到天亮,赖到他醒来。可落地窗外那束阳光还是透了进来。
言初睁着眼,看着阳光从城市那头慢慢洒进来,映在陆洺执的眉眼上。
……再美好的梦,也是要醒的。
天色一点点亮了。
那是她最怕的光。就像小时候看过的灰姑娘的故事一样。十二点钟声一过,马车变回了南瓜,水晶鞋变成了赤脚,一切都要回到该有的模样。
言初盯着那一抹光愣了好久,才小心地,从陆洺执怀里一点点抽出来。
她弯腰给他盖上毯子,又轻手轻脚地把手机拿起来,打开了外卖App,订了盒避孕药。
这一夜太好。
好得不像是她人生里会出现的片段。
言初不是觉得自己不值,更从来不觉得是自己不好。她只是不信,像陆洺执这样的人,会真正属于她。
她潜意识里清楚,她从来不是能在他的世界里留下来的人,更不是能和他并肩站在聚光灯下的存在。
她的生活,是地铁,是公交,是租来的老破小和一块钱的便利店面包。她不是陆洺执那一类人的女主角。能和她并肩的,应该是一个跟她一样抢早高峰的人,一起拼单、一起蹲在夜市吃烤串的人。
不是陆洺执。
不能是陆洺执。
如果真的是陆洺执,那她一直以来的坚持又有什么意义……更何况,她一直记得,那次吵架时陆洺执丢过来的话:
——你没资格踏入我生活半步。
现在回想,言初也不敢肯定那是不是气话。但平心而论,她觉得陆洺执说得没错。
他那种人,往哪儿一站都是新闻焦点,是行走的热搜,是一顿饭能吃六百多万的天龙人,是走到哪都能让人回头的存在。
而她呢?
别说是喜欢了,连靠近都算逾矩。
门铃响的时候,言初还坐在陆洺执身旁发呆。她回过神,把外卖拿进屋,利落地吃了药,连水都没喝第二口。
做早餐时她很平静,摊鸡蛋时手很稳,下锅煎饼时也没分神。
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厨房弥漫着蛋
香味,她做了两份早饭,放到餐桌上,另一份给还没醒的陆洺执。
没说什么,也没写纸条。
吃完那份只属于她的早餐后,言初一个鲤鱼打挺,从椅子上爬起来,走回房间。
把英语材料从书架上抽出来,耳机塞进耳朵,书页摊开。
言初不是那种会为了爱情哭三天的人。
她的自我保护系统构建得特别良好,所以她从不内耗,更是从来都知道自己该干什么。
她会离开陆洺执。
不会是今天,也许也不会是明天。
但她一定要离开他。
她一定要考出语言成绩,申请大学,换下这一身廉价的情绪。
言初坐在桌边,把头发扎得松松的,旁边是记得密密麻麻的手写笔记。她学了有一阵,刚记住了几个单词,肩膀突然一沉。
有人从后面把她抱住了。
她身体一僵,还没回头,就感觉耳边有热气传来。
紧接着,一颗毛茸茸乱蓬蓬的脑袋蹭到了她耳侧,低低的,声音带着点没睡醒的沙哑:“好努力啊,3301。”
言初耳根一红,差点把手里的笔捏断:“1157,虽然你之前说过,不需要我再给你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