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道:“这次又是只能看到你的背影。”
他的手指无意识地攥紧了衣角,明明刚刚还那么近,可转眼间,又那么远
毫无预兆地,他猛地伸手拽下了旁边的一朵玫瑰花。根茎上的尖刺毫不留情地刺入他的掌心,鲜血瞬间溢了出来,顺着他的手指缓缓滴落。可他却像是感觉不到疼痛似的,手指越收越紧,将那些刺生生握烂,掌心被刺得血肉模糊,鲜血淋漓。
他的眼神变得幽深,像是藏着一团化不开的阴霾,嘴角勾起一抹近乎自嘲的冷笑,低声喃喃道:“果然……还是要抓在手心里,才不会跑掉……”声音轻轻却带着一种近乎执拗的疯狂。
鲜血顺着他的手腕滑落,染红了袖口,可他却浑然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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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统下一步打算去找秦默林,心想他应该会在少帅府吧?虽然他也不确定,但还是决定先去碰碰运气。他快步走在街上,心里盘算着接下来的计划,可就在路过一条小巷子时,一阵奇怪的动静引起了他的注意。
起初,他并不想多管闲事,毕竟这种地方鱼龙混杂,惹上麻烦可不是什么好事。
可那拳拳到肉的声响和混杂其中的叫骂声,让他心里隐隐不安。他停下脚步,皱了皱眉,最终还是折返了回来,朝着巷子里走去。
巷子里,任迩正被一群小混混围殴。他原本只是在一家茶馆喝茶,却没想到那家茶馆的老板竟是之前在码头被他教训过的小混混的亲戚,小混混还正巧和他的狐朋狗友在这里发现了他。
更糟糕的是,小混混趁他不注意,在他的茶水里下了药。任迩察觉到不对劲时,已经晚了,他想撤退,半路却被一群人堵在了后巷。
在这个诡异的环境里,任迩能感觉到自己的实力被压制了,只能发挥出一半的力量,再加上被下了药,他的身体越来越沉重,动作也变得迟缓。
小混混们一拥而上,拳脚如雨点般落在他身上。他拼命抵抗,可终究寡不敌众,最后只能护住要害部位,瘫倒在地上,像一只苟延残喘的狗。
任迩起初是想保持本性,不想被精神污染的。他知道这一定是诡异诡异故意安排的陷阱,他只要挺住
可在不知道时间流逝的挨打当中,他浑身是血,狼狈地倒在泥泞的地上,小混混的脚踩在他的脸上,肆意践踏。
他的视线逐渐模糊,意识也开始涣散。恍惚间,他仿佛又回到了原本的世界,那个他还未成为小少爷的时候。
那时的他,也是在这种肮脏破败的巷子里挣扎求生。巷子里弥漫着腐烂的垃圾味和潮湿的霉味,墙壁上爬满了青苔,角落里堆满了破旧的纸箱和废弃的杂物。
每当有人指着他的鼻子骂他是“没人要的杂种”时,他就会毫不犹豫地骂回去,声音嘶哑却带着一股不服输的狠劲。他的眼神像狼一样凶狠,哪怕身上满是伤痕,也从不示弱。
没吃的,他就去垃圾桶里翻找,用脏兮兮的手扒开那些发臭的残羹剩饭,找到一点能填饱肚子的东西就狼吞虎咽地塞进嘴里。
那时的他和现在截然不同,瘦得像一根竹竿,衣服破破烂烂,脸上总是带着淤青和污渍,可他的眼神却始终倔强,仿佛在告诉所有人,他不会轻易倒下。
等他长大了,身体变得结实,拳头也变得硬了,巷子里再也没人敢欺负他。他成了那片区域里让人闻风丧胆的存在,有一天没一天的日子里像是在刀尖上行走,稍有不慎就会跌入深渊。
他经历过无数次差点死掉的时刻,有时是被仇家追杀,有时是饿得昏倒在街头,还有时是病得浑身发烫,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那些日子,像一场漫长的噩梦,烙印在他的记忆里,挥之不去。而现在,他再次倒在了这样的巷子里,浑身是血,意识模糊,仿佛一切又回到了原点。
小混混的脚踩在他的脸上,泥泞的地面冰冷刺骨,他的心里涌起一股深深的无力感。原来,他从来都没有真正走出过那个巷子。
他……到底在坚持什么呢?任迩的意识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