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他喜欢这里的生活,喜欢被人饲养,也喜欢吃肉干,男子对着墙壁发泄着身上暴躁的力量,用额头梆梆撞着墙。
突然,男子的动作停顿了一下,他的鼻尖微动,口腔中逐渐分泌出津液,被香甜的气息引诱,他慢慢转过身,走过去。
站立起来的人狼看上去更高了,几乎与野兽没什么区别,女子站在他的面前,就像是一只娇小的布娃娃。
好大的狗。
水雾歪了歪头,被狼养大,不通人性的狼娃,原来真的是一只狼啊。
面对天敌,血族的基因在叫嚣着危险,狼人的爪子和利齿是血族天然的克星,不需要银器与圣水的辅助,他们便能够轻易划开血族的肚子,剖开血族的心脏……
食物链上,人类是血族的食物,而血族是狼人的食物。
“坐下。”倦怠的女声响起,在水雾的眼中,男子仿佛仍旧只是那只被她驯养的大黑狗。
他没有动,黄褐色的兽瞳闪烁着野性的光,他垂涎着眼前女子的血肉,口水都差点要滴下来。
“小狗,坐下。”水雾又命令道,她有一点不高兴了,在她看来,被驯养的狗就不能再违逆主人。
终于,半分钟后,庞大的狼人慢吞吞蹲了下来,嗷呜了一声。
“好孩子。”水雾抬起手,挑了挑眉,示意他自己将脑袋凑过来,她要摸一摸他。
男子的个子实在太高,他艰难地俯下。身,把大脑袋凑到了水雾的掌心中,蹭了蹭。
很舒服,他喜欢被摸头。
“好狗,坐下来。”水雾夸赞道,她现在手中并没有肉干,而狼人的体型又大了一圈,可他却仍旧听话地坐在了地上,嗷呜地向主人撒娇。
水雾趴在了怪物的身上,舒服地叹息了一声。她好像只将他看作了一个大型的毛绒玩具,只觉得他的皮毛很温暖,毛绒绒的。
黑狗有些无措地抱着怀中的人,他凑到了女子的脖颈嗅闻,真的好香啊,他馋得厉害,偷偷亲tian了几次,水雾没有拒绝,他便感觉到了一种莫大的满足感。
即便是化成了狼人时,黑狗还记得,水雾不是食物,是主人。
所以再香也不能一口都吞到肚子里。
但怀中抱着一个大鸡腿睡觉,虽然诱惑力很强,但也感觉到很幸福。极具破坏力的狼人第一次没有在月圆之夜发疯,而是小心翼翼当一个合格的抱枕,傻笑着渡过了一晚。
虽然也难免管不住嘴,将女主人的嫩脸蛋亲了又亲。
水雾自己也分不清她睡了多久,再睁开眼时,身体终于舒服了许多,骨头也不再软绵绵地使不上力气了。
湛书君的神情不太好,他为水雾准备了洗澡水,板着脸为女子配置好了香氛沐浴露。男子心中的杀意泛滥,很想要将把黑狗卖给他的卖家直接吸干。
狼人对于血族也是传说中的生物,至少湛书君从出生以来就不曾见过,当他见到地牢中的那一幕时,原本已经死去的心脏都差点再次惊惧地阵亡。
女子浑身都沾染着狼的臭味,戒备地将女主人从狼人怀中抱出来的湛书君百思不得其解,不懂水雾怎么会对可怖残忍的天敌那般宽纵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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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的宴会定在午夜,地点位于某个奢靡的葡萄酒庄园。
喜欢宅在家里的血族女公爵终于离开了自己的古堡,乘坐着马车来到了酒庄。
凌爻今日穿上了一身剪裁得体的礼服,将充斥着力量感的身姿修饰地肩宽腿长,像是古老家族的长子继承人。
凌爻率先下了马车,微微俯身,向车内的女子伸出了手,深居简出的女公爵才矜持地从车内缓缓探出身子。
庄园内觥筹交错的人流都打扮得体,乍眼望过去仿若贵族的聚会,人人都光鲜亮丽,难得的是颜值也极高,没有一个油腻肥胖之人。
可哪怕在这样的美颜盛宴之中,血族的女公爵仍旧是独一份的高贵与神秘。她穿着一袭黑色的长裙,蕾丝与刺绣包裹着青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