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总是很刺激,掺杂着陌生感和熟悉感,那种因为做了不该做的事所以既痛苦又愉快的感觉始终折磨着他们两个人。
真好,他的birdy和他一样痛苦。
他假装他没听说她在跟其他男人见面的事,可他真的听说过,不是吗?
他喜欢她紧紧地抓着他头发的样子,他喜欢她颤抖地喊出他的名字,他喜欢她下意识牢牢抓住他的样子,他喜欢她身上那迷人的茉莉香气……
不,不仅是喜欢,他见鬼地迷恋她!
就像是个那句该死的结婚誓言一样,他爱她,至死不渝。
但没关系,他喜欢这种感觉,它几乎会让他死去,却又让他感觉他还活着,如此鲜活。
当他在伊维萨岛的俱乐部同她重逢时,他就只想走过去,然后狠狠地吻她。
事实上,他从她的眼神里看出了同样的渴望,她是那个先把手放在他胸上的人,不是吗?
那之后,他们一起去了非洲,然后又去了印度和泰国。
他们决定复合。
在分居近两年后,他们又重新回到了夫妻的状态下。他们在意大利科莫湖边重温了他们的结婚誓言,这次他们邀请了一些亲朋,就像是补办了一个他们从未有过的结婚典礼似的。
坦白讲,他知道她过去同他结婚是一种冲动和赌气,可难道那次分居不是吗?她甚至在分居后都没有去申请离婚!他那时候就知道,他们之间还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