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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一过,这年便是开始了。

大集上热闹极了,牛掌柜来时,捎来了五斤麻糖,这是昨个儿秦劲预定的。

麻糖是牛掌柜自家做的,每一根都裹着芝麻,很酥脆,轻轻咬一口,立马就扑簌簌的往下掉细长的碎屑。

除了凉粉锅巴,牛掌柜还买了二百根小蛋卷,他依旧是每根上涨五厘,销量不错,比甜甜圈好卖。

这蛋卷都是当日新做的,够脆,还带着浓香,更关键的是新奇可爱,不只是普通人家乐意买,那些不差钱的人家更舍得买。

牛掌柜走后不久,谷南带着云哥儿来了。

下午谷南就要回王家屯了。

身为王家夫郎,年前打扫房屋、浆洗衣物、置办年货等一系列的事儿都离不了他。

这几日云哥儿没有再受惊,他白日里能吃到香香的小饼干,还被安哥儿带着学会秦劲那套“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的吆喝词,整个人比从前活泼了些。

更关键的是,他夜里已经不会再惊醒了。

但今日谷栋没来。

一直到收摊,谷栋都没出现。

秦书达等十位新民壮倒是如常训练。

卖完各色吃食,秦劲与安哥儿收摊,回家。

下午秦劲有大事要做:杀猪!

王秀芹养了四头猪,今日要杀三头,只留下一头。

杀猪匠是隔壁村的鲁屠户。

临近年关,许多人家都要杀猪备年货,鲁屠户不需要去大集上摆摊,只靠着给附近村子里的人杀猪,档期就直接排到年三十了。

三头猪,只靠着秦家人,定然消化不掉,因此一大早严祥就通知了全村人,谁家若是要买过年所需的肉,下午时可以去秦兵家看看。

鲁屠户杀了二十多年猪,手法相当娴熟,他手中拎着一把尖刀,按住被捆得结结实实的生猪,而后刀子迅捷捅向猪脖子。

凄厉的惨叫声响起,猪血流了出来,秦兵手里端着一个大木盆,将这些猪血几乎是一滴不漏的接住。

这可是好东西,接完猪血,他将木盆给了宋来娣,让宋来娣端进灶房煮一下。

鲜猪血需要加水、加盐,好凝固成块。

凝固之后就可以下锅煮了,煮时要放些葱段姜片去腥。

秦劲站在一旁瞧着这一幕,脑子里已经涌出了猪血的各种吃法。

上辈子时,他曾见过一个新闻报道,一些屠户杀完猪后拿水枪冲洗水泥地面打扫现场,结果这种带着血的污水,竟被倒入了用来售卖的猪血中。

那一幕他永生难忘,自那之后,他再没有吃过血制品。

甭管是猪血还是鸭血,统统拒绝。

其实他挺爱吃猪血的,小时候回爷爷家,村子里刚巧有一户人家是杀猪匠,他爷爷便会去买些新鲜猪血回来,一盆才十块钱。

这种没有任何添加剂的猪血煮出来后带着些许蜂窝状的孔,但口感劲劲的,非常独特。

穿越之后,家里银钱宽裕了,他买了不少次猪血,甭管是炒还是煮,都与他记忆中的味道差不多。

今个儿自家杀猪,此等美味更是不能错过。

隔壁院子里,叶妙与安哥儿正在做蛋卷,但老院那边的杀猪动静太大,叶妙有些跑神。

他其实没见过杀猪现场,但秦劲说场面血腥,怕他看了不适,他便按下好奇,老老实实待在灶房里做蛋卷。

不过,瞥见今日过分沉默的安哥儿,他出言道:“安哥儿,谷捕头应是忙公务去了,临近年关,一些小贼也忙着挣钱好过年呐。”

安哥儿被这话逗笑,嘴角翘了翘,但没有说话。

他放下手中的筷子,在灶膛前蹲下,抬手往灶里添了根木柴,然后才道:“我没有想他。”

“那你在想什么?”叶妙看向他。

“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想。总之,不想他。”

“他现在新鲜着,对我很是热乎,可谁知成亲后会变成什么样,我同意成亲,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