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玫瑰的花期。
最后挽留不了,还选用其中一片玫瑰花瓣做了书签。
洛寻澜看得很清楚,在那一捧玫瑰凋谢以后,他带回了新的玫瑰。至此许久,家里的玫瑰一直都是新鲜娇艳的。
楚初不喜欢戴戒指,但是洛寻澜送给她那枚戒指,她却一直戴在身上的,用洛寻澜送的项链穿过戒指,戴在脖子上。
洛寻澜也很喜欢她的戒指,晚上他伏在她身上,额上的汗水落下的时候,他盯着她戴在胸前的戒指,目光都变得有些凶狠,带着一种强烈的势在必得。那样的洛寻澜让她觉得有些陌生,可她也很喜欢。
在求婚之后的第三天,洛寻澜对她说。
“你什么时候有空,我们和陈卓、卫容隽一起吃个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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