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但法医初步尸检的结果表示,劫匪离开前的屠杀,大多数是用刀完成的, 用枪射杀的很少。”
用刀杀人耗时长,控制局面难。
相较之下, 明明枪杀更迅速简便,他们为什么不用呢?
“用刀?”宋冥疑惑地重复了一遍:“我大概明白了。和‘四一九’案劫匪火力充足的情况不同,本案中的劫匪所掌握的枪的数量,可能相对有限,所以他们对枪和子弹比较珍惜。”
能用刀的,就尽量不用枪。
将节省贯彻到底。
齐昭海乐观起来:“或许,他们没我们想象中的那么难对付。”
当然,他没忘了提醒宋冥再多吃点。宋冥多少沾点工作狂属性,一想到工作,就什么也不管不顾。到现在,茶点都快被北风吹凉了,她却只吃了那一个参汤虾饺。
齐昭海在一边看得揪心:
“多吃几口。你下午吃茶点的时候,都没吃多少。我们接手了这个案子,以后有的是忙的时候,我真担心,你身体能不能撑得住。”
宋冥工作时心无旁骛。
齐队长的碎碎念,被她照例当了耳旁风。
宋冥右手拿的筷子已经好久没动过,注意力全集中在拿着手机的左手上。她的左手拇指在屏幕上时不时轻点。一个个与青铜面具相关的图片与链接,被宋冥接连点开,她在浩如烟海的文献资料中忙于搜寻,试图探究劫匪戴的面具里有何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