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都不见阳光的白。虽然从年龄上来说已经成年了,身高也拔了上去,并不矮。但是因为常年挑食又营养不良的原因,就显得人瘦弱。再加上眼神里面无法隐藏的清澈愚蠢,怎么看都还是一副十六岁未成年的样子。
唔,像是一只娇生惯养的家养小型犬。
……小体型博美或者是马尔济斯那种。
就算是被逗弄生气了也不会咬人,只会扭过毛茸茸的身子去,做出一副不理人的样子来。
路回用毛巾胡乱擦着头发,心里面想着这些,再看对方就有点想笑。
他不确定自己到底有没有笑出声来,因为沙发上人显然已经有些生气了。
“砰砰砰!”
明照临身子前倾,用力地用手掌敲了敲桌子。
“我想,这位莫名其妙就登门入户的疯子先生,我们也是时候——来好好聊一聊了吧?!”
“不错,这次没有结巴,奖励好宝宝加十分。”
路回扬了扬眉,随手将毛巾往头上一盖,坐到了他对面。甚至一点都不顾及自己身上只在下半身围了条浴巾,二郎腿翘得像是在自己家里一样。
明照临原本想说话的,看他一眼,又看他一眼,脸就慢慢红了。转身噔噔噔去衣帽间里面找了一件长T,泄愤似地砸到了他身上。
“你再不好好穿衣服,我就报警把你抓起来!”
陶晓梅在一边读了出来。
“哎呀,你这名听起来还挺有文化的。”
十七岁,刚好和曾经的明照临同岁。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他们甚至是同年同月同日出生。
他的确重生了,回到了十年前,却并不是在自己的身体里。
关于原主他的记忆有些模糊,但是知道对方是在昨晚自-杀的。
找个借口溜到洗手间里面避开那位过分热心的热心市民陶女士。
明照临挽起袖子,右手手腕往上的位置有着两道深深的伤口,就算已经结了一层浅痂仍然像是两张牙舞爪的丑陋蜈蚣。
很显然他成功了,可喜可贺。
既然原主都已经死了,那这个世界上应该也没有他在意的人了。
明照临随手将那支手机丢进了垃圾桶。
他此时只是有点控制不住地想要发笑。
十七岁啊,多好的年纪。那件事以后,陆嘉跃对于自家亲哥的恐惧和敬畏就刻进了骨子里面,只敢规规矩矩地读书,否则还考不上华夏大学呢。
“所以只是见我爸妈的话,也还好。”陆嘉跃想了想,比较下来反倒是没有最开始那样紧张了,“只要不是我哥就没事。”
明照临也轻轻舒了口气,点头。
很快就到了陆家的别墅。
平时陆嘉跃都是住在宿舍的,也是下定决心要反抗联姻才特地回来,环顾四周没有看到爸妈的车还有点奇怪。
也可能是先把他约回家、自己随后就到,陆嘉跃没有多想,解开安全带便下车,“我们先进去坐会儿。”
穿过庭院,陆嘉跃带路,明照临跟在后面。
可谁知道陆嘉跃才刚打开门,猛地僵住,就像是无法置信般,一气呵成又迅速关上,目光呆滞地转过身来。
明照临奇怪地靠近,听到他呢喃,“见鬼了……”
就在刚刚他开门的刹那,居然看到沙发上坐着个挺拔高大的身影,投过来的目光淡淡地沉沉地,不是他爸妈,而是给他造成重重阴影的那位。
他哥,陆回。
这个时候的明照临刚认识白盛忻一年,高中还没有退学。
这一年,他的母亲还没有去世,和父亲的关系也没有破裂。
……他画画的左手也还没有受伤。
十七岁,是一个年轻得可以改变一切的年纪。
这样想着,一团炙热的血气逐渐从他的胸口升起,刚刚从血管里面输送进去的那些营养液开始缓缓支撑起这具身体运作。
心脏鼓动着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