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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打听着。

“草原人都喜欢狩猎,大可汗也喜欢。他还喜欢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看人赛马,举行围猎……”阿禄奇列举的都是很多游牧民族共有的爱好。

尤其是夏秋两季,牛羊上脂肪了,膘肥体壮的,没有春天那么忙,也没有冬天那么冷,大家才有心情玩乐。

“我也喜欢狩猎,可惜一直没时间。我还给大可汗带了一把很精美的柘木弓,有两石的臂力才能拉动。你觉得他会喜欢吗?”

“大可汗不缺弓箭,不过如果你送的那把弓确实很好,他应该也会喜欢的。”

“那就借你吉言了。谢谢你,你人真好。以后我在草原上遇到什么麻烦,可以去找你吗?”鹿鸣眉眼弯弯,一笑起来,就像金陵月亮桥下的碧水,波光潋滟,粼粼生辉。

阿禄奇不由自主地愣了一下,才别过脸去,丢下一句:“草原没大周那么多规矩。如果你实在解决不了,可以来找我。”

还没等她道谢,阿禄奇就匆匆打马走了。

越往北走,越荒凉。

玉门关,在一个月的旅程后,总算近在眼前了。

土黄色的城墙灰蒙蒙的,分不清覆盖了几层沙土。斑驳的墙上依稀可以看见兵戈留下的痕迹,层层叠叠。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鹿鸣下了马车,深吸一口气,好像能嗅到风里的血气。

云州都督李谙默默地在玉门关等候她,送她最后一程。

他肩膀上停着一只游隼,炯炯有神的圆眼睛盯着鹿鸣的方位看。

“这是隼吗?好乖。”鹿鸣好奇地瞧。

“公主喜欢的话,便送给你了。”李谙二话不说,拎着游隼的翅膀,把它塞进鹿鸣怀里。

“啊?就这么送给我吗?”鹿鸣吃惊。

“我养了12只隼,这只是其中之一。若非和亲事大,真想请公主去云州府坐坐。云州虽没有赣州那么繁华,但党参、杏子和当归,都很出名,尤其是当归,常年上供朝廷。”

云州都督指向陇右的方向,问她:“公主喜欢当归吗?”

“当归,谁不喜欢?”她好像明白了他是什么意思,便答道,“我很喜欢。”

云州都督意味深长地一笑,笑得很短促,黝黑的脸颊像城墙一样充满岁月沧桑。他摸了摸游隼的羽毛,低声道:“这隼我养了七年了,还望公主好好待它。”

“我会好好待它的。”她认真点头。

“可惜云州府离这里还有五十里,不能耽搁了。公主保重,一路平安。”云州都督郑重其事地行礼,转身离去。

鹿鸣目送他远去,心里更有了些底气。

【老大,你养过隼吗?它的速度怎么样?能送信吗?】

第53章 专业夺嫡

李世民正要回答,刘彻就抢先道:【二凤那只闷死在袖子里的是不是游隼?】

这人就这样,哪壶不开提哪壶。

李世民也不介意,随口道:【那是鹞鹰。不过也差不多,都是天空的猎手,速度很快。我没有算过,但是它们捕猎时比箭还快。】

鹿鸣试探性地轻轻摸了摸游隼背部的羽毛。七岁的隼,年纪已经很大了,说不定在它的种族里是个老爷爷了。

它性子很温和的样子,任由她抚摸,只是抖了抖羽毛,头偏了偏,警惕地打量四周。

眼睛圆溜溜的,比白虎那个吃货看上去机灵多了。

【云州都督,是想让你用游隼送信?】嬴政敏锐地意识到了这个潜台词。

【他都说养了十二只隼了,想来很有心得。把自己养了好几年的隼送给小鹿,自然不是无的放矢。况且,还特意提到了当归。】刘彻好奇地研究那只隼,左看看,右看看,很想上手摸摸。

鹿鸣让他出去尽情蹂躏游隼,笑道:【老大你要去和隼玩吗?】

【有的是机会。】李世民爽朗道,【我年轻的时候酷爱打猎,奔驰在山林里搜寻猎物,不管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