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公司法》是体育老师教的吗?”
“公司的发起设立阶段,股东对外以公司名义进行法律行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还百度法条?你不该脱口而出?”
苏曼觉得自己太难了。
她那点公司法知识,司法考试完了就都还给老师了。
她厚着脸皮,在陆执寅的质问下,开始查法条,凭着模糊的记忆,找到了公司法司法解释里面关于公司发起设立时,股东以公司名义对外活动应当承担的责任。
磕磕绊绊写了上去。
“把法条摘抄上去客户能看懂?客户如果法条看的懂,还要律师干什么?”
苏曼开始努力去解释法条,翻译成大白话。
她当初读书时不会做论述题行使“紧急立法权”也没这么难过!
等到苏曼终于写完了,发过去后,她长舒一口气,瘫在椅子上。
“十几分钟就能写完的法律意见书,你居然用了一个小时。”
陆执寅对苏曼的专业水平感到质疑,同样怀有质疑的还有苏曼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