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
晚上洗漱结束后,我把我的水杯忘在二楼了。
我蹑手蹑脚爬楼梯找我的水杯时,看到二楼客厅还亮着光,寻思着是谁还没睡,正准备推开门。
网络翻译器字正腔圆的「何学」就跟着冒出来。
声音并不大,但在半夜很清楚。
跟学的人在念之前,顺势先喝了一口水,接着自信地读。
“喝血。”
字音饱满,让人完全忘记了夏洛克曾有的优雅低沉,充满魅力的英音。
我的手顿时停在半空,瞬间失去推门的勇气。
这将是我来伦敦最印象深刻的夜晚了。
现在我终于懂了,取英文名字是为了更好地放过彼此。
第二天早上,我起床做早餐时,正好碰上夏洛克的视线。先于他开口,我对他说道:“福尔摩斯先生,我仔细想想,我在伦敦,还是用英文名「兰尼」会比较好。”
夏洛克非静止画面地站在原地,沉默了良久,而后平淡地说道:“这种事有必要和我讲吗?”说完之后,他坐在椅子上,从容地拿起一旁的报纸,像是骨子里刻着骄傲而又矜持优雅的蓝瞳大猫。
顺便再来一句。
“兰尼,给我一杯黑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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