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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的工期很长。

酒店服务生不清楚仓库与工坊的地址,应该不在温泉镇。因为小镇的土地能开发新的温泉浴池,这里的地价偏高。”

费斯上校立刻追问:“路易的情人,隔壁村的寡妇是什么情况?”

温泉小镇不是大都市纽约。

这里的常住居民不能说每个人都相互认识,但都相互脸熟,也就相对了解对方情况。

麦考夫:“路易没有结婚,至少有四个情人,昨夜的金发贝蒂娜是其中之一。他还有一个习惯,与不同的情人去不同的酒店。与贝蒂娜固定前往「维多利亚温泉酒店」。其余三个情妇,暂时情况不明。”

麦考夫又说:“今天早餐时间,大约八点半,马具店员工捷森去酒店餐厅找路易。十几分钟后,两人先后离开酒店。”

莫伦:“这样看来,很有必要去隔壁麦浪村走一趟。”

磨刀不误砍柴工。

与其着急忙慌地出门,不如把旺斯留在客房的物品再翻查一遍,说不定能发现某个他无意中留下的线索。

旺斯的行李不多,除了换洗衣物,就是收集的各种报纸。

麦考夫从浴室的草编篮里,翻出一条裤脚沾泥的牛仔裤。

这该是昨天旺斯换下的准备送洗的裤子。裤子右侧插袋有一块被泥巴弄脏的手帕,左侧插袋放了一小团报纸。

打开报纸团,巴掌大小。

是顺手撕下的报纸一角,能看到日期「1874-1-8」。

这是昨天的报纸,而它包着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灰色碎石。

“旺斯有收集石头的爱好?”

麦考夫问费斯上校,“您之前见过吗?”

费斯上校摇头,“他没有这种嗜好,我也没见过这块石头。”

石头,浅灰色,看起来平平无奇。

就是路上随处可见的碎石,上面还沾着泥土。

莫伦脑中闪过一个猜测,将它放到自来水下清洗了一番。

费斯上校不解,碎石被洗掉泥泞,仍旧是普通石头模样,没有突然变成珠宝。

“它仍旧只是一块石头,没有特别的吧?”

“不一定。”

莫伦的话音落下,立刻用舌尖舔了一下碎石。

麦考夫半个字都来不及说,莫伦的动作太快,已经“品鉴”完毕了。

他只能无奈微笑。病从口入的道想来对方都懂,但还要这样做,一定是有由的。

费斯上校:!

好家伙,这是在干什么?是有特殊的鉴定石头来源技巧吗?

“不是碎石,而是碎骨。”

莫伦说,“两者的口感不一样。骨头因为多孔性,它会黏着舌头。石头就不会有这种黏稠感。这块是骨头。”

“这种迅速区分骨头与石头的方法不算秘密。法医们可能知道,挖动物化石的一线工人也会使用。

旺斯常年在外跑新闻,他掌握这种实用技能也不奇怪,所以才会把一块看似普通的石头随身带回。”

莫伦一边说,一边将碎骨在水龙头下冲洗了一番。

麦考夫瞥了一眼碎骨,克制住跃跃欲试尝一下的想法。

语气平静地推测:“昨天下午,旺斯应该发现了某处疑似藏尸地点。他才会趁着夜色潜入瞧个究竟。”

藏尸地在哪里?

它是不是藏着一堆「捕梦社」相关尸骸?会是「捕梦社」的秘密营地吗?

*

*

如果用舌头鉴别尸骨是剑走偏锋,纽约正在上演另一幕别出心裁的鉴别方式。

中午,一辆马车拉着三口大棺材,被运到诺斯克的私人别墅。

棺材从展览馆被运出。

论上,棺中装着石膏制作的三件雕塑,分别是骷髅、女人与地狱之火的造型。

莫里亚蒂却潜入了中间的那口棺材。

隔着一层较厚的衬垫,他躺在女人雕塑的正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