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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挑几样,再替朕去胥州走一趟。”——

等到离开崇庆殿后,外面的雪势小了些,可是依旧未停。

林朝鹤望着天上纷飞的雪,身后徐晟一脸笑意迎上来:“咱家就是说,这宫里宫外,大人是最知陛下喜好的,陛下见到大人准高兴。”

林朝鹤笑道:“说道知晓陛下喜好,内监伴圣驾四十余载,这天底下没有任何人能比内监更懂的陛下心思,更能为陛下分忧。”

徐晟面上笑意不减,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大人许久没回天师府了,外面雪大,咱家已经安排了车马,送大人回府。”

片刻后,一辆马车停至崇庆殿门口,一旁立刻有内侍上前给两人撑伞,徐晟边下台阶边道:

“大人离宫之时,永真殿下不知您的去向,每隔几日便要去天师府闹一番,还拿鞭子威胁上清宫里的小童说出您的行踪。后来陛下看不过去,就让贵妃娘娘叫她去宫里住上几天。结果殿下依旧不消停,整天来崇庆殿拽着陛下的袖子问她师父哪去了。”

“公主娇憨聪敏,陛下宠爱公主是情理之中。”林朝鹤微笑道,“这次离宫的确时间长了些,明日我便去寻她来。”

徐晟笑起来:“怕是那小祖宗已提前知道大人回宫的消息,早就守在上清宫门口蹲您了。”

后者但笑不语,上了车后,马车方才在雪中离去。

第 142 章

福来客栈坐落在上良县往北几十里地外的官道旁。

福来是这里的跑堂外加半个主人, 名字跟客栈是同一个,店是他爹给他的,平时他就负责在前面招呼吃饭的客人。

虽然这间客栈不算大, 却是方圆几十里最好的,因为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除了路过的客商和每年赶考的书生没什么人在这里打尖, 所以福来客栈就成了唯一以及最好的客栈。

此时刚过了正月,春寒料峭, 过来的客人大部分都是脸上蜡黄,捂着棉袄,叫上一碗面条,囫囵吃完就上路的赶路人。

除了昨天晚上来打尖的那个公子哥。

说他是公子哥, 其实福来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是公子哥, 但是看到这种裹着轻裘,很有可能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小白脸,福来私下里统一叫他们公子哥。

公子哥是从一辆两匹一人多高的黑色骏马拉着的车上下来的。

拉车的那人高马大, 一脸凶相, 乍一看比山上的土匪头子还凶,福来只看一眼就害怕地缩了缩脖子, 差点以为是官府的通缉犯, 正犹豫着要不要派人报官。

好在跟着公子哥从车上下来的那个哥儿, 让他打消了这个念头。

那哥儿生得文静秀气,裹在一团很暖和的裘茸中,看起来被保护的很好的样子, 被公子哥牵着手从车上带下来。

面容如雪, 鬓发如墨,眉目清秀, 一双眼睛乌黑干净地如同融化的湖面,眼角的孕痣鲜红欲滴,像是一粒相思痣。

福来瞥了他一眼,然后撇了撇嘴,一看便是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只有有些钱财的人家才会娶来养着的那种哥儿

福来从后院的井里挑水倒到锅里烧开,再装入木桶里,他长得瘦小,咬着牙十分费力地拖着那装满水的木桶走到后院一个房间门口,“砰砰”大力敲了两下门。

本来他这小店是不给打尖的客官提供热水洗澡的,当那公子哥今早说让他打些热水过来,福来有些不满意,刚想反驳,好在公子哥下一句就说自己愿意加钱。

门被从里面打开了,昨天的公子哥穿着他那看起来有点儿风|骚的淡紫色外衣出现在门口。

福来抬起眼皮问道:“用抬进去吗,客官?”

“不用。”公子哥道,“我自己来。”

见他这么说,福来干脆就把那木桶放在门口,心里却压根没觉得这公子哥还有力气把桶拿进去,他转身趁着他叫住自己前欲走,下一刻果然听到公子哥的声音。

“老板。”公子哥忽视了他脸上的不满,笑眯眯道,“劳驾送点白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