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虽然知道不可能和自己住一间,毕竟不是真正的夫妻,她又那么正直赤忱,定会避嫌,到底存了私心想住得近一些。
“我吗?唔就住你刚才指的那间。”她道。应落逢一惊:“所以刚才我占了你的屋子吗?真是对不起”“没有没有,我原来也不住那。”
他愈觉奇怪:“为什么不住原来的屋子?”
闻丹歌:“因为因为想让你住。”
应落逢怔了怔,她怕他误会,解释:“并没有旁的意思。只是因为那屋子宽敞且采光好,你住着会更舒服些。”
她说这话时神情坦荡,眸中是一眼可以望到底的磊落。他本来还有几分羞赧,被她看着,脸上的温度也渐渐褪去。
她真的只是单纯对他好,并不似前世的那些人一样对他别有所图。他相信从前,她也一定像帮助他一样帮助过许多人,他只是她的众多善举中,无足轻重的一笔。
他本该感激,然后如其他受过她帮助的人一样带着她的期许慢慢变好。他曾经也这么想,直到那个酒意并不浓烈的夜晚,两个人似醉未醉,轻许诺言。
心里某个地方,就不一样了。
两人相对无言的用完晚饭,闻丹歌主动请缨洗碗。应落逢道:“能用法术就不必动手。”
闻丹歌却摇头:“不成。你做饭,我洗碗,这是规矩不能变。”
她在水槽边洗刷,应落逢就在一旁和她闲聊:“闻姑、阿鹤我记得,你在方寸宗的时候经常自己做饭。”
改口没几天,他还是不习惯喊她“阿鹤”,时常咬着舌头。闻丹歌就不一样,“落落”脱口而出。
“是想吃我做的饭吗?”拢共也没几个碗,她捏了个诀将其烘干,随手又抄起一把小菜,“想吃夜宵吗?”
他可耻地点了点头。
于是才吃过晚饭,两人又各自捧了一碗素面坐在院中。山顶的时节与山下一致,时值初冬,天黒得早,夜空中孤零零闪着几粒星子。
闻丹歌的厨艺虽算不上十分好,却是走南闯北历练过的,比应落逢没油没盐的经验好太多。不知不觉,一碗面下肚,居然意犹未尽。
她看着他对碗底发愣的模样,笑了:“我还怕不合你胃口呢。”
应落逢羞得抬不起头,闷声道:“分明之前不这样”在方寸宗时吃了上顿没下顿,每一餐都可能是最后一餐,自然是能省就省,一个馒头吃三分之一,剩下三分之二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至于前世被歹人掳走后,他就几乎没有正经吃过一餐。每每都是在他饿得神志不清的时候,那些人才掰开他的嘴灌进去一些汤药,也只是勉强维持生命,要说滋味是万万没有的。
如今回想起来,他都有些钦佩自己。命如草芥,偏偏风吹又生。
“唔。”她点点头,若有所思,“双身子吃的确实比较多”“阿鹤!”他高声喊了她一声,情急之下居然没有念错。
闻丹歌立刻认错:“抱歉,话没过脑子,只是想起早上刘大娘的说辞一时收不住脑。真的很抱歉。”
应落逢面上薄绯不止,已经从脖颈蔓延到耳后。闻丹歌又非常不合时宜地想到了头顶的耳朵被她这么直勾勾地盯着,人彻底熟了。
“我、我要回去休息了!”说罢头也不回匆匆走了,徒留一只小马扎,一个空碗。
回到屋里,面对她曾经住过的房间,又冷静不下来。
他不敢坐在榻上,虽然被褥都是亲手换的,可脑海中还是浮现“这是她睡过的”之类的想法,更加坐立难安。
想倒杯水平心静气,念及这个杯子也可能被她用过,动作立刻顿住。
最诡异的是,明明闻丹歌说过她许久没有回家,可应落逢总觉得屋里的每一寸空气,都有她的气息。那种淡淡的皂荚香,还有暖融融的阳光的味道。
他猛地扎进被褥里,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不留一丝缝隙。可过了片刻,深色被褥下探出一只毛茸茸的尾巴。
左右摇晃,喜不自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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