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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斯。那时他们和披头士都岌岌无名,但两个狂妄的少年约定要一起前往流行之巅。

“怎么样?威廉,你想去吗?”

“我们当然要去,”从回忆中抽身,威廉笑了,“我们当然要去流行之巅。”.

他们对《约定》这首歌真的不熟,以至于他们还需要提前进行排练。

乔尼拿着乐谱念念有词,迈克尔转着鼓棒尝试不同的鼓点。爱德华倒是胸有成竹,抱着吉他端坐在那里。

威廉正在为吉他调弦。《约定》这首歌不需要钢琴,但是需要两把吉他。

威廉会的乐器不少,他究竟弹钢琴还是弹吉他,抑或是来几声口琴,全看歌曲的编排。

但总之,青鸟乐队的主唱常常也要肩负演奏的职责。在长期的练习下,即使吉他不是威廉最喜欢的乐器,但已经是他使用最熟练的乐器之一。

调音结束,威廉用拨片扫了一下弦。

琴弦充分地震动,发出明亮的嗡鸣。

威廉拿着拨片的手再次抬起,一晃袖口已坠上闪亮的水钻,简单的衬衫被华丽的演出服替代,排练室变为光鲜的音乐厅,威廉已然身处“流行之巅”的录制现场。

灯光、镜头、观众全部朝向同一个方向。舞台的正中心,现场星光最盛的地方,青鸟乐队的主唱站在那里,一脸泰然和平静。

即使这是拥有五千多个座位的宏大场馆,对青鸟乐队来说也只是平常。万人体育馆都去闯过,他们虽然年轻,但已历尽千帆。

威廉开始拨动琴弦。

他应该注视观众,或是注视前方,但他的眼睛不由自主地看向观众席的边缘,那是给演出嘉宾预留的座位。那里坐着他的老朋友约翰·列侬。

他看向的不是列侬,而是过去的自己。他的初心,他的梦想,他为音乐而鼓动的心脏。

威廉开口唱道:“那时你是个小男孩,住在小小的阁楼,将脚丫翘在墙上……”

许多歌迷是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它不是热门金曲,从未在电台播放。它的旋律十分陌生,但是当他们静下来去聆听,突然发现它的歌词优美,富有诗意。

“保罗,”约翰·列侬对保罗·麦卡特尼说,“你听,这是威廉写给我的歌。”

威廉继续唱道:“你双眉紧皱,弹奏一把二手班卓琴。你说‘碾压贝多芬’。哼……”

威廉轻笑:“我说‘碾压贝多芬’。”

列侬继续和队友窃窃私语:“我和威廉认识,就是因为我手里拿了一张《碾压贝多芬》。”

他的队友受不了了:“行了约翰,别再炫耀了。”

“闷热的洞穴,无尽的渴望……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在流行的巅峰再会。”

威廉指向列侬的方向,镜头顺势切到列侬。

列侬心照不宣地笑了,他伸出右拳,而威廉也变指为拳,和他隔空撞了一下。

接下来,歌曲进入了副歌部分,也就是节目组想要买下用作主题曲的部分。

鼓点进入,吉他疯狂扫弦,歌手的声音也变得响亮热烈:“流行之巅,我们来引领节奏!流行之巅,我们将重塑完美!流行之巅,是我们全部的梦……所以让我们一起欢呼,在这流行的顶点!”

威廉高高跳起,单手指天。

“嘭!”舞台上响起礼炮的声音,金色的碎片从天而降,在空中飞舞,映射出七彩的光芒。

台下的观众欢呼着,尖叫着,他们向舞台上那仿佛在发光的主唱伸出双手,却只能抓住破碎的礼花。

威廉喘着气,汗水打湿了他的刘海。舞台上的爱意强烈,虚浮,容易上瘾,就像这礼花一样精致华丽,转瞬即逝。

但是在这一刻,这一切都太过于美好,太过于舒适。观众的爱填补了他缺失的亲情,这种几百人,上千人同时给予的强烈爱意,也远比他从未尝过的爱情要令人目眩神迷。

威廉还记得节目组的要求,他拿起话筒,他的喘息声传入话筒里:

“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