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没有锦被棉衾帐篷等物, 她应该是感觉到冷的, 可是睡在他怀里就像是睡在了温暖的火炉边, 不见一丝潮湿寒冷。
她的眼睛还没完全睁开, 一个湿漉漉的吻像小狗撒娇般落在脸上,痒得她难受, 抗拒着就要伸手推他, “走开,你还没漱口,不许亲我,臭死了。”
“好,那等我洗完脸在亲。”沈归砚捏了下她的脸颊, 取出点心和水囊相递,“该起床赶路了,等进了城,我在带夫人吃好吃的。”
宝珠接过水囊漱口,低下头看见自己皱成一团的衣服上面还沾有泥土晨露的芬芳, 目光平移。
他的衣服和自己的比起来是那么的光鲜亮丽,衬得自己皱巴巴得像个小乞丐。
“怎么了?”
宝珠饱含怨气的瞪了他一眼,又理直气壮的说, “把你的衣服脱下来。”
沈归砚耳根一红,“这, 大早上的不太好吧。”
………
他们幸运的在半路遇到了一伙镖局,又使了银钱让他们捎带一程。
“我们还有多久才到岭南啊。”换上一身男子装扮的宝珠无趣的脱着腮帮子,问向坐在身边戴着帷帽的高大女人。
因为钱给得实在太多了,他们两人并未骑马,而是乘坐马车。
抱着剑的高大“女人”沉默了一会儿,才幽幽地回,“要是不出意外,还有十天。”
“十天啊,还有好久。”板着手指头的宝珠往后平躺,忍不住对天埋怨了一声。
十天,意味着她还要过十天风餐露宿的苦日子。
中午没有停下来,而是选择继续赶路,等到了晚上才停下来埋锅做饭。
休整的地方是山脚下,又正值春日万物苏醒,蛇虫从漫长的冬眠中醒来。
为防止半路解手的宝珠已经尽量控制自己喝水的量,哪怕如此仍是憋得难受,扭扭捏捏地问,“你要不要去解手。”
沈归砚点头,向她伸出手,“走吧。”
宝珠垂眸落在伸来的手,他的手指修长清瘦,青色筋脉隐约可见,若不是上面覆盖太多疤痕,应是如美玉一般不见半分瑕疵。
沈归砚解释道:“外面天黑,你牵着我不容易摔倒。”
宝珠认为他说得挺对的,把手置于他掌心中,娇气道:“那你可得牵好了,要是让本小姐不小心摔倒了,我就把你这个奴才的狗腿给打断。”
“夫人放心好了,小人绝对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沈归砚抱着人下了马车后,只见空地上已经搭起了几顶牛皮帐篷,有人在忙碌的准备晚食,有人在悠闲喂马。
两人钻进林子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