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枯血如同有生命一般,温柔包裹着芙蓉鸟的身体。
起初,芙蓉鸟仍然显得虚弱,翅膀微微颤抖,水珠滴落在它羽毛上。然而,随着尸鬼鲜血的滋润,眼睛逐渐明亮,毛发开始渐渐恢复光泽,原本干枯的羽毛变得柔软且有弹性。
芙蓉鸟慢慢振动翅膀,轻盈地跳到于隐周的尸身上。
这只曾经濒临垂死的芙蓉鸟,现在焕发出了崭新的活力,眼睛也犹如两颗明亮的宝石,闪烁着生命的光芒。
而与之相对的,于隐周的尸身慢慢枯萎,尸鬼的血液尽数被吸到活泼的芙蓉鸟体内。
——清音观主的尸鬼实验不能说没用,只是这术法有点邪门,遵循着古怪的守恒定律。
于隐周化成了烟末,而芙蓉鸟变得壮实有力,一翅膀挥出去能扇飞三个无根道士。
也不知道清音观主死之前,有没有意识到这点。
应止玥打开窗,把这只变异的芙蓉鸟也放走了。
“咚。”
正在此时,外面传来了更大的吵闹声,一道坚定的男声穿透道观薄薄的墙壁,“大小姐!大小姐可是在此处?在下有要事相告。”
应止玥不禁皱了皱鼻子,想起自己还未做的实验,既然有了于隐周,似乎不再需要佳怡大哥了。
他直接去死就可以。
她将烦闷的心绪暂且按下去,转而示意陆雪殊在花厅里烧一瓮香。
佳怡大哥身上的臭味太重,隔着老远就把她熏到了。
先进门来的反而是风尘仆仆的佳怡爹,以及他怀中面色惨白的小儿子,不过相较起后面的佳怡大哥,他们的外表也就没那么突出了。
佳怡大哥一瘸一拐地走进来,让人不禁为之唏嘘。他的衣衫已经破烂不堪,布满了污渍和尘土,显然是受到了不少僵尸的青睐。
他的头发散乱,沾满了泥土,遮住了一部分的脸庞。
然而,最让人震惊的是他的伤口。他的脸上有一道深深的伤痕,伤口边缘已经肿胀发红,显得格外吓人。手臂上也有明显的裂口,血迹渗透出来,淌在地上,形成了一道可怖的痕迹。
佳怡大哥之前虽然消瘦狼狈,好歹还维持着道貌岸然的样子,但他现在的眼神中却充满了怨恨和嫉妒。
他对亲人躲闪的视线视若未见,专注地盯着应止玥,用一种阴阳怪气的语气说道:“看看,大小姐,这些伤口都是你身边的陆公子所赐的。他可真是够狠的,不留一点情面。”
应止玥眨了眨眼,转而看向陆雪殊。
他这样恼火,陆雪殊倒是很平静的样子,“我没出手。”
“你确实没出手!”佳怡大哥粗喘了几口气,眼白都因恼恨生出来血丝,“你一到代城门口就把我们丢下了,还抢走了小弟的颈链!周围全部都是僵尸!你就是想让我们死!”
他叫得应止玥耳朵都痛,细眉微拧,“所以他确实把你们平安带到了代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