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纤红对它的味道算得上情有独钟。
前世的深圳,到处都是以蟹煲为主打的美食店,她吃过很多次,所以印象特别深刻。
见东西买得差不多了,叶纤红离开市场,准备回家。
至于家禽,市场买的还不如家里养的,到时回家捉几只就行。
“前面的小姑娘,你等等——”叶纤红走出市场,刚在人行道走了几步,就听到身后有人在叫,然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你——叫我?”她停住身子,疑惑地问。
面前是个五十多岁的大妈,因为很瘦,显得老。
穿着一套宽松的练功服,像是城里打拳回来的退休老人。
手里提出几个袋子,应该是刚从农贸市场买菜回来的。
看她的神情,明显认识自己,问题是她不认得对方啊?
“是啊!”这个大妈精神倒是特别好,虽然跑了一段路,居然脸不红,气不喘,倒像是闲庭胜步过来的。“你不记得我了?”
呃——
叶纤红没想到这个年纪的大妈,也有兴趣跟自己玩猜猜我是谁?
不过仔细看,还真的有点脸熟。
第七十二章不速之客
“你真的不记得了啊——”大妈热情地提示:“慕尼黑舞厅——”
“你是——”叶纤红一下子想起来了,面前的大妈,竟然是上次跟段俊希去舞厅,那个喜欢化浓妆,折扇遮脸,走脸妖娆的舞厅经理。
“是不是变化太大,让你不敢相信?”大妈咯咯笑道。
此时的她,像是换了一个人,笑得那么肆无忌惮,脸上的皱纹全部舒展开来,像一朵完全开放的菊花。
“是不敢认。”叶纤红点头承认。“完全是两个人。”
“那是当然。”大妈得意得像个孩子。“以前因为工作需要,所以那样打扮。现在离开慕尼黑,算是彻底退休了,我是怎么舒适怎么来,自己喜欢就行——”
“这样很好啊!”叶纤红见她能笑得这么开心,知道她最近肯定过得好,也替她开心。
重生前,经常看到一些退休老人,满世界到处跑,那种享受生活的积极心态,让她非常羡慕。
总想着如果自己老了,也能这样潇洒就好了。
重生回九十年代初,因为贫穷,不管什么年纪的人,都在努力为生活打拼,很少见到这样的老人,没想到今天碰到了一位。
“那还得谢谢你。”大妈感激地说:“因为有了你给的舞蹈和歌,我才敢辞了工作,一心一意培养女儿。前几天找熟人重新编曲配舞,把舞曲制作好了,现在已送去沪市人民广播电台了——”
“啊?”叶纤红有点摸不清头脑,既然歌已制作好了,要么出磁带,要么出唱片,送去电台做什么?
“这些你可能不了解——”见叶纤红疑惑,大妈解释道:“这首歌制作好后,监制也非常看好,帮我们送去沪市电台fm103.7兆赫,参加‘上录音乐万花筒’的流行歌曲排行榜评选,如果排名能进前十,就能一炮而红了——”
原来如此。
这个时代没有网络,新歌想红,只能靠电台。
叶纤红担心的是,这首歌太新潮,不知道能不能吸引九二年的年轻人。
记得前世去深圳后,买过一盘盗版磁带,叫《一九九二年十大劲歌金曲》,应该是香港排的榜单,她听了好几年,所以对那些歌印象很深,除了林忆莲、叶倩文、王靖文各有一首歌上榜外,其它七首,全是四大天王的。
而沪市的音乐榜单,还有大量的台湾歌星打榜,所以难度会更大。
不过做为新人,能不能进前十其实不是重点,只要能被电台看中,多播放几次,就等于成功了。
九二的舞曲,大多数是歌红了之后,再编成舞曲,所以重点在歌身上。
而那首《独一无二》,像那个时代的所有舞曲一样,因为用电脑制作而成,所以曲风反而成了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