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了,只须下次回老家,请父亲留意一下附近的旧厂房就行了。
而且大舅小舅的店,跟自家的工厂在一起,有事也有个照应。
回到小区,叶纤红打开附房,看到里边整齐摆放着一排空坛子,做好的泡菜已被人拿走。
想着空间里做好的泡菜又不多了,叶纤红回到家里,进了空间,准备先准备几十坛泡菜的材料。
这项工作她已做得熟门熟路,动作非常迅速,一般一个小时,就能把空下来的四十个坛子全部装满。
主要是空间的菜,不需要怎么清洗,至于浸入坛子的材料,她也发现稍微切得大一点,并不影响口味,所以花的时间才越来越少。
据章诗萍说,现在泡菜成了王子饭店的特供商品,每天十坛,基本上供不应求。
只要是吃过的人,下次来必定会点这道凉菜。
因为吃多了油腻的东西,这些客人对这道清口咸鲜的泡菜特别喜欢。
有的人还嫌吃不过瘾,想带一些回去,可惜店里供应有限,除了一些特殊的顾客,找上温俊,才能带一些回去。
普通顾客提出外卖要求,酒店一律拒绝了。
可以这样说,这道泡菜,为王子饭店带来了不少回头客。
这也是温俊愿意结交叶纤红的原因,对商人来说,能获得利益的对象,都值得笼络。
他也希望叶纤红能增加供应量,每天增加到二十坛,被叶纤红拒绝了。
不是她不想赚钱,而是赚这钱的风险太大,如果控制在这个数量,那泡菜出不了王子饭店,给自己带来的风险相对也小得多。
从空间出来,时间已过十点了,叶纤红又得准备午饭。
堂弟郑兴旺没有提前回来,看来为了赚钱,他就算再困再累,也能坚持住。
对这个堂弟,叶纤红是真心看好。
他的性格里,有自家姐弟所没有的东西,那就是一股不服输的劲头。
叶纤红很清楚,自己性格其实有懒散的一面,遇事得过且过。而弟弟跟自己不同,他的性格更倾向于天真浪漫,有艺术家的气质。
说到底,这样性格的人,都不适合管理一家公司。
而堂弟郑兴旺不同,他只要认准了一件事,就会一往无前地去干,这恰巧是管理者需要的性格。
所以,他才是管理公司的最佳人选。
既然三叔三婶把他交给了自己,叶纤红自然不会浪费这样一个人才。
只不过他现在还小,不能太早给他压力,免得把他压垮了。需要慢慢引导他,让他发现自己的长处,然后让他学着管理。
等到打好基础了,再给他加担子,才是对他负责,也是对公司负责。
到了近十一点,弟弟他们才回来。
叶纤红打开门,注意地看着堂弟,见他的黑眼圈虽然没有消下去,精神比自己预料地好,放下心来。
“兴旺,累不累?”叶纤红把饭菜端出来,一边问道。
“不累,姐。”郑兴旺强打精神地回答。
今天一上午,他一直在跟睡魔做斗争,每次想打瞌睡了,就狠狠掐一下自己,然后继续大声叫卖。
因为看到了跟安安的差距,他上午非常拼命,卖出的衣服,反而比昨天还要多,达到了惊人的六十件。
叶纤红听到这个数字,望着他虽然疲惫,却笑得很灿烂的脸,内心真的被打到了。
这个堂弟,比自己想像的还要狠。
……
从家里回来后,转眼又过去了两天。
叶纤红一直没有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也不知道后面的稻什么时候割,就有些焦虑。
怎么还不割稻?
难道是借不到割稻机,所以割稻的日子要延迟几天?
又觉得不太可能,以建兴叔的性格,都客气地把打稻机送到自家的田头了,他怎么可能又突然小气起来?
等到第三天中午,她实在忍不住了,就想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