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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老板风华绝代 菌行 134724 字 1个月前

借我耳机用下。”

Molly正在和面前一位男客搭讪,长发摇晃风情翩翩。

眼神示意了他一下,格里沙从柜子里面摸到一副蓝牙耳机,毫不避讳地当着人面带上,这才感觉舒服了很多。

不知道是什么歌单,耳机里面是沙哑的女声慵懒地拖着嗓子在唱着英文情歌。

格里沙单曲循环听到了下班,都没注意到朱笙后来有些失落的眼神。

直到回到狭小的出租屋,躺在床上的时候他脑子里面那旋律还在回荡。

他看了眼床头上面的前一任租客留下来的缺了一角的闹钟,正是凌晨五点。

床头台灯很暗,他尸体一样缓缓躺平,正对上那张被贴在天花板上的脸。

是他将那天看见的那张报纸剪了下来,贴在上面。

“白盛忻。”

他轻缓地念出这个名字,喉咙里面又泛出微微的,像是呷了一口醋般的酸意。

手指痉挛地颤抖着,几乎不受控制。

格里沙呜咽了一声,用力地抓住了自己的左手手腕,侧压在身下。

在朦胧的灯光中,他看见在他的左手手背上,青筋一根根地蚯蚓一样地扭动着。

像是有着什么怪物要从他的皮肤下钻出。

而他现在的这具身体,只不过是一具皮囊。

他在害怕。

他没办法不害怕。

上一辈子,被人硬生生一根根折断手指的记忆还残留在心里。

那是他的手,他赖以为生的,用来画画的手。

他原本以为那一场车祸只是一场意外,只是恰好地,弄断了他的手。

但是在拿到了剧本后,他才知道并不是……

白盛忻之所以会选择他成为男三,就是因为看上了他绘画的天赋。

白盛忻读的是油画专业,他想要进入画坛,但是他的天赋不够。

其实也是能够理解的,像是白盛忻那样的人,要名,要利,要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一切,

于是,他盯上了上辈子的格里沙,那个时候他才刚刚上高中。

在遇见了白盛忻之后,他退学,一心一意地为了他献出了自己的爱,生命,还有绘画的才华。

他全部的热情都投入到了白盛忻的身上,为了他创作出了很多、很多画……

白盛忻带走了其中的一些,挂上了自己的名字,用来参加了一些比赛。

当时的格里沙其实并不在意,因为那些画本来就是画给白盛忻的。

直到后来,他画画的手被硬生生折断的时候,他死掉的时候……才明白。

原来自己不知不觉之间,已经成为了白盛忻的枪手。

而在后者用着他那些画在画坛里面成名后,他对于对方的作用也就已经消失了。

在他成名之后,自己从他的心尖尖上的爱人成为了对方的,不能被揭露的黑色污点,阻止他前往了那个光明的未来。

所以对于那个时候的白盛忻来说,果然自己死掉才是最好的。

是啊,对白盛忻,自己曾经的父亲,母亲,还有白盛忻的那些情人来说。

——格里沙死掉似乎都是最好的。

但是谁又问过他的意见?

哈哈,真好笑。

人活成他那样子,是不是很失败啊?

但是他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哪一步走得不对。

他在手指痉挛的疼痛中闭上了眼,却又猛然站起身来,穿着睡衣跳下床,跪在地上开始用颤抖的那只左手在地上画画。

他要画点什么,他必须画!

——不然他脑子里面的那些怪物会冲出来将他撕碎。

没有画纸,他就在地上画。

没有画笔,他就用手指,用水,用血。

直到格里沙终于累了,才蜷缩在地上勉强睡着。

他睡得并不安稳,梦里全是一个个恐怖的血红色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