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便立刻将院门关紧,然后井中挑冷水了。
顾钰正捧着快被咬死的小鸡痛心疾首,他好几次都想打小黑狗,抬了抬手,还是不大忍心,最后怒道:“它还那么小,你咬它做什么?”
小黑狗坐在一旁,拿牙咬桌子腿,并不理他。
见顾怜进来,顾钰一拂袖,把小鸡带到自己屋里养去了。
顾怜坐在小黑狗面前,摸了摸它的头,语重心长道:“小白,就算有了这只小鸡,我也是只喜欢你的,你以后莫要再咬它了,可好?”
小黑狗也不知听懂了没有,在地上滚来滚去,又蹭着顾怜的小腿撒娇。
顾怜喝了口清水,便打算回屋绣帕子,只是方才的事情一直在她脑海中萦绕着,半天绣不出个什么来,于是在窗边坐着打了会儿盹。
·
乞巧节无疑是最热闹的节日之一,顾怜在前一天将自己绣的八个锦囊买了,拢共二百四十文,张大娘子还送了她一朵红粉相间的芍药绢花,叫她乞巧那日晚上戴出去。
顾怜有些脸红,谢过她,又答了顾钰乞巧那日也出摊写信的事,将绢花收好便回了。
她这些年来极少梳妆,每日都是素面朝天的,就连穿件新衣裳都是难得的事情,哪里还能戴这般颜色张扬娇俏的花呢?
许是女子们都期待着这个节日,今日街上人尤其多,成衣店、胭脂铺子、首饰铺子更是人满为患。
顾怜挤不进去,也买不起,花三文钱买了一把扁豆便回了。
她了解自己的儿子,正是因为了解,这段时间来的疑虑也终于有了解答,她站起身来,慢慢走近,“所以你才不愿意成亲,才将陶琅拱手相让?”
萧迟砚抬起面颊来,望着自己的母亲,一言不发。
沈氏眉间紧蹙着,仿佛是自言自语般,“我今日见过她,的确是貌美,但是她难道有除了貌美之外的任何优势吗?家世?学识?还是名声?”
一字一句,都是她作为一个贵妇人,最在乎的地方。
萧迟砚眸子垂着,眼前却浮现出顾怜潋滟的眸来,他喜爱顾怜,就算她没有上述的任何一样事物也都是喜欢的。
他抿了抿有些干燥的唇,沉声道:“儿子爱她。”
这四个字好像不含任何威力,但却有着久久余韵,震得人缓不过来。
沈氏咀嚼着这四个字,而后轻嘲一笑,仿佛是在笑他太过年轻。
“你喜欢她,大可将她纳进来,做妾不行么?”她摇头道:“待她生下孩子,再扶做侧室,难道不也是可行之法?”
萧迟砚的面容沉寂,“除她之外,儿子不想要任何人。”
长子脾性冷硬,但从来不会和她这个做母亲的作对,这算是头一次,沈氏被这么直白地反驳。
她的心底有一丝怒气,但又很快平息下来,试图让他明白,“她的家世太低,做不了正妻,你娶一个不入流的女子入家门,难道不怕被耻笑吗?”
“顾怜善良聪慧,家世并不代表一切。”
“既然如此,我也没什么好与你说的了。”沈氏不愿与他再多说什么,她有得是办法对付顾怜。
萧迟砚看破了她的心思,母子二人之间的交锋虽说不长,但谁都想要夺得胜利。
就在他想要转身离开时,沈氏的声音又传来,“我不会让她留在京城的,你要为了一个无关紧要的女人,与母亲针锋相对吗?”
“我们萧家,不会有一个家世低的儿媳。”
萧迟砚的身影只停顿了一瞬,便又毅然离开。
春末的天温暖但却有些潮湿,傍晚时分,便开始落起牛毛般的雨丝来,落在人身上带着淡淡的凉意。
萧迟砚收拾了几件换洗衣物,便策马去了顾家。
路上行人步子缓慢,并不在乎这一场雨水,但街道上马儿行过时马蹄带着回响,更像是雷声。
在顾家门前下马,许多人都偏过目光来。
坐在门口等雨停的绪兰还没走,见到他,似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