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就是只可爱的小鸟。
它整天敲那个烂键盘,结果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而是仙界的系统迭代与时俱进,得适应这世事变化发展嘛,整得贴合人类的高科技一点。
至于她现在所处的这里,还是当初下凡游玩时随意选取的地界,是个有武林江湖的古代文明。
“小春,想不想听故事?”
小鸟叽叽喳喳:“不想!”
“还有,我不叫小春!这么难听的名字你也好意思安给我?!”
过了一会儿,见她真的没了下文,它又挤眉弄眼,“什么故事啊?”
兰时弹了它毛茸茸的小脑袋一下,轻声开口:“从前有个小姑娘,从出生开始就爱黏着某个人。”
“那人也乐意给她黏,对她很好很好,几乎可以说是百依百顺,有求必应。
有天,长大了的小姑娘想体会人间百态,那人带着她同去,却在中途发生了一点小小的不愉快。”
“他们想着给彼此一个冷静片刻的空间,毕竟无时无刻待在一起,两个人都没有缓和的余地。”
只是小姑娘这一跑,便不小心经历人间险恶。
她是神,自小受尽人类爱戴供奉,对世间万物充满爱与善意。途中有一年轻公子带着缠绵病榻的女子长跪神医门前,大雪天里三天三夜仍然不起,门童劝了无数道都无济于事。
最后神医出门才说,不是他不想治,是这法子人间没有。
年轻的公子又与他说了些话,几乎快要落魄倒地,兰时挤在人群里,听人们感慨。
“这明光山庄的少主还真是心善呢,有此等诚心,可惜了!”
“什么心善啊?帮素昧平生或点头之交的人是心善,他帮着求药的姑娘可是他自幼捧在手心的婚约者翟星儿小姐!”
兰时听众人说眼前绝望的男子名叫“明裕”。看着他可怜的模样和那位翟小姐命不久矣的弱态,她生出怜悯之心。
这姑娘才多大?年纪轻轻就要踏入鬼门关,兰时在她身上闻见熟悉的香火味,便知她是给她上过香祭拜过的孩子。
她于是以神医的身份与他们“巧遇”,提供药引。虽不能干涉人间过多,但她已经查看过,这个小姐的身体仍有微渺转机,她的能力恰好是让万物焕发生机,不说痊愈,起码可以延缓她的死亡。
但她没想到,明裕和翟星儿表面感激涕零,留她住宿,但在深夜里悄悄拿出神医私下塞来的玄机宝器,真的在她身上探得神魂。
那神医说了,凡间无解法,神仙血神仙肉可助人绵延数百岁,什么病都能治。
明裕同庄主父亲商量后,决定拐她回山庄,不仅可以给爱人治病,还能让山庄的每个人都分得一点血肉,届时他们山庄定会修为大增、寿命延长,称霸武林指日可待。
……“然后呢?!”
小春在她手心里翻腾扑腾,恨不得钻进她脑子里对故事的后续一探究竟。
“然后我就来到这里了。”兰时轻描淡写地笑着说,“如你所见,他们之前给我下过失忆的药,我在人间的神力本就被压制,几乎与凡人无异,更何况他们有备而来,剂量很足。”
“那你怎么……”小春百思不得解,怎么没失忆呢?
但它转念一想,照她这么说,她可是神仙!神仙多厉害,一碗药能真的封得了她的记忆?就算是,又能管得了多久?
兰时眼睛微眯,忽然反手将它丢向窗外。
小春:“……?!!”
但它很快就没心思大声嚷嚷,甚至庆幸她出手够快,因为她刚才话里的那个坏蛋少主来了!
它也是这时才发现,刚才地上的那个丫鬟尸身已经不见了,就连血迹和腥味也消失的干干净净。
那地上有些许裂缝,从中冒出微微绿意,像苔藓又像杂草。
真邪门!
明裕倒无暇关注这些,他身体修长,瞧着玉树临风、光风霁月,一身月白色潇洒衣袍得体优雅,让小小的木屋蓬荜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