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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的粘液,还是被粗糙的路面摩擦得很痛。

黎煜抓起它一看,果然是在常常接触地面的部位,被磨得有些红肿。

为了解决团团的问题,黎煜特意向众人征集意见。

黎泽轩抱起了团团,像是抱着一个小婴儿一样,夹着嗓子说道:“我们团团功劳这么大,不自己走路也没关系呀,以后我抱着你走路!”

他很喜欢团团,觉得这种变异生物实在是太酷了,有这样一个造型奇特的宠物很拉风,而且这个宠物还能与自己心念交流,有很多的本领。

其他人倒是认真地想出来了个办法:“给团团做一套耐磨的衣服吧?”

“衣服?”团团若有所思地注意到了这个东西。

仔细观察一下,每一个人类都不像它一样,浑身赤。裸地暴露在外面,而是穿着一层布料,遮盖住了身体。

团团扒着黎泽轩的衣服,看起来很想据为己有的样子。

黎泽轩拿来自己的一个外套,把两只袖子给团团穿了上去。

团团用这两根触手行走在地上,发现自己果然走起来舒服多了。

于是,大家决定给团团制作一件合适的衣服。

首先就是要测量团团的身体数据,团团一共有八根触手,每一根的大小都不相同,需要量身定做。

而且,这种奇特的造型也是前所未有的,需要他们大胆创新,找到能让团团穿起来感觉最舒适。

擅长缝纫的幸存者自发地加班加点,只用了一天的时间,这件衣服就被做好了。

底部采用了耐磨的面料,就像是人类的鞋子一样,方便在地上行走。里面特意用柔软的布料做内衬,不会磨破团团娇嫩的皮肤。

衣服被送到团团的眼前,它的触手紧紧抓着衣服,迫不及待地钻了进去。

粉色的触手怪搭配上天蓝色和淡紫色拼接而成的衣服,有一种说不出的和谐,甚至让团团看上去变得活泼可爱许多。

“可爱!实在是太可爱了!”黎泽轩爱不释手地抱着团团,嘴里不停地夸赞道。

大家站在一边,也发自内心的感叹:“给触手怪穿上了衣服,真是一件奇妙的事!”

“团团穿上这件衣服,简直就像个小宝宝一样!”

团团自己下地走了一圈,觉得身上舒服极了,再也不磨得慌。

它高高兴兴地抛下了人类,决定自己出去撒欢。

“团团!别乱跑!快回来!”

丝毫不理会身后焦急的喊声,团团随心所欲地甩开八只触手跑得飞快,没一会就不见了踪影。

“算了,别追了,它会回来的。”黎煜扶额。

有心灵感应在,他知道团团会回来,况且也没有什么能威胁到它的危险。

另一边,团团在基地里转悠得不亦乐乎。

它观察着山上砍树的幸存者,和他们一起,四只爪撑地,四只爪帮忙推倒树干;

它在后厨里盯着处理食材的厨师,毫不嫌弃地把剔除出来的粗硬骨头全都啃吧啃吧吃掉。

……

一处洼地里,又有几个人在做一项工作,团团好奇地凑了上去。

只见这些人的面前放着一堆零碎的东西,他们正在对其进行分拣。

看了一会,其中一个人忽然起身向团团走来,他的声音有些破碎:“你到底想对我做什么?”

杨清轻咬嘴唇,倔强地看着眼前的怪物。

他知道,触手怪一定是看上了自己。

否则,它怎么会在闯入营地的时候,第一个进入的就是自己的房间?

还有,现在他明明是在工作,触手怪却不顾别人也在场,用炙热的目光盯着他,迫使他不得不与触手怪换个地方说话。

团团困惑地看着杨清,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求求你,不要再纠缠我了。”杨清泫然欲泣地看着触手怪,看上去是那么地弱小可怜又无助。

团团不会说话,毕竟它原来是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