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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参军过程应该就是——报名,入伍, 国家发盔甲、武器和军饷, 然后,大家跟着国王一起上阵杀敌就行了。

但实际上, 他们忽略了最为重要的一点儿。

倘若漫长的战争持续十天,那么,正面厮杀其实顶多也就两、三天,其他的时间, 多数都是布局、赶路、对峙等等。

其中,赶路就要占据绝大部分的时间。

所以, 到了正式行军的时候, 很快大家就会发现, 骑个毛驴压根不算什么非主流……

当时, 国王率领的军队是一路朝着边境行进的。

因为不可能让召集来的士兵们全都到王城集合后,再一起出发。

所以, 初期跟随国王赶路的都是从王城新招的士兵们。

这个时候,骑毛驴的人确实很少。

但随着慢慢往前赶路,沿途就会有各个城镇的士兵来报道,并不断汇入到队伍当中。

这些士兵明显比王城招来的傻憨憨士兵要经验丰富,知道可以自费携带相应的物资。

于是,他们背着大包小包的行李、赶着牲畜,甚至带着奴隶,加入到了队伍之中。

王城招募的那些士兵们立刻傻眼。

这就好像你妈天天喊着让你穿秋裤,你为了好看死活不穿,结果到了班里,发现全班同学都穿了秋裤,只有你一脸被所有人背叛的表情,冻得瑟瑟发抖、凄凄惨惨,鼻子下头淌出了两管悲凉的鼻涕……

曾经认为乔恩骑驴很丢脸的小队成员们也沉默了。

在此之前,他们还摆出了一副抱团、不合作的态度,试图孤立这个看起来很丢人的队长,可还没坚持到三天,打脸就如龙卷风,来得如此迅猛,让人猝不及防!

“别说我不给你们时间!”

乔恩藏在头盔下的漂亮脸蛋上终于露出了一个扬眉吐气、志得意满的反派笑容:“等到了下一个镇子,你们最好趁着周围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及早采购,别到时候,所有队伍都有了坐骑,只有你们还在步行,白白拖累大家的行军时间,我可不会等你们。”

小队成员们面面相觑。

他们这几天可没少在背后说这个丢人队长的坏话,什么看起来又瘦又小、上战场会拖大家的后腿,什么又要骑毛驴不说,还怕晒地天天把脸都包起来、娇生惯养、完全不像个男人等等。

结果现在……

还能说什么呢?

没坐骑的他们每天累个半死!

不戴帽子直接暴露在太阳底下的后果,就是在连续赶路几天后,晒掉一层皮。

算了!

还是先去买牲口吧!

小队成员们垂头丧气。

对战场抱有的那些不切实际的“威风、英武、潇洒”等形容词统统从脑袋里消失了。

斯蒂文的脸上也难得地露出了讪讪的表情。

他不好意思直接同乔恩认错,却跑去买了新鲜的胡萝卜,喂了喂那只已经被取名叫妮妮的毛驴。

妮妮的性格很好,从不记仇。

它温顺地低头,慢条斯理地啃着供上来的胡萝卜,宽容地任凭斯蒂文的猫爪子在脑袋顶上一通乱揉。

而乔恩聪明又狡猾,很快就看出了斯蒂文“委婉道歉”的意图。

他知道每当斯蒂文心怀歉意的时候,就是自己可以耀武扬威、肆无忌惮地找茬、顺便把人指挥得团团转的时候……

可惜!

令人扼腕的是,现在行军途中,他实在没法好好享受这个使唤人的过程。

最终,这事暂时就这么过去了。

与此同时,考虑到毕竟是一个小队的成员……

乔恩又主动给了小队成员们一些自己的建议:“其实,你们可以合伙购买,两人买一头应该就够用了。最好选择驴和骡子,可以骑乘,也可以拉车。记得别选牛,牛虽然温顺,但不适合骑乘,相比之下,驴和骡子的性价比最高。当然如果你们一定要买马,也有钱买马、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