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了过去。
“我已经闻到香味了。”佩珀好奇的说道:“好像是羊肉?”
“是的,今天是羊肉泡馍。”苏平乐点头,“还做了肉夹馍,但汤里会放这个面包,你还要肉夹馍吗?”
“今天就算了。”佩珀看看,说道:“下次吧,今天就只给我来一份汤就好。”
“好,那稍等一下。”
羊肉泡馍的馍,苏平乐没有让他们掰,是直接切成小丁的。虽然可能会差点意思,但味道同样好就行。
一碗白乎乎的羊汤,里面肯定是要放上一小把粉丝,羊肉切成几片、内脏也要加上一些,送出去的时候,顺便也送上香菜、蒜苗,一点点的辣椒油添色。
送到佩珀跟前之后,对方看到辣椒油紧张问道:“不会很辣吧?”
“当然不会啦,你尝尝看就知道。这个香味和蒜苗,你如果想吃的话,可以自己加。”
佩珀比出一个OK的手势,才拿起来旁边的汤匙。
好的羊汤吃起来,一定是回味无穷的。单单看起来就让人食欲打动,闻起来香味也很特别。
吃的时候,汤底的香味浓醇,一勺下去全身都能热起来。
十二月份的天气,喝上这么一口羊汤,全身都能舒服起来。
佩珀同样也是如此。
都市丽人工作的时候,依旧是一套职业装,为了漂亮高跟鞋和包臀裙都是必要的,既然穿了裙子,那肯定厚不了。
斯塔克公司内部虽说有暖气,但温度一般是维持在适当的程度。露出来的腿,虽说有丝袜,但可以说忽略不计。
此刻一口羊汤下肚,从胃袋暖和到身上,大脑都在颤抖。
好喝,佩珀必须要说,每次来苏平乐这里,都是惊喜。
前段时间的饺子馄饨,今天的羊汤。
两勺子下去,身体就暖和起来。再舀上一勺,下面的粉丝和馍就开始冒头。
粉丝煮的恰到好吃,口感特别。稍微一咬就断开,再嘴巴里还有些弹弹的。
至于这个馍……
佩珀比彼得自然吃苏平乐餐厅吃的多,肉夹馍也早早的吃过。之前直接吃的时候,口感俱佳,但没想到泡到汤里,滋味同样特别。
以为白吉馍入汤就应该会散开,一抿就烂。但没想到入口的时候,竟然还是十分劲道,咀嚼的时候,因为吸满汤汁,味道更是难以形容。
总之,好吃!
佩珀羊汤吃的很快,肉也是赞不绝口。
旁边观察的彼得,一脸惊叹,顺便肚子也饿了。
中午的营业时间总是很忙,苏平乐让彼得先吃了一碗羊汤。他整个人吃的脸颊红红,一双眼瞪得圆溜溜的,看起来一脸惊叹,接下来忙活起来,似乎也更加有劲儿。
中午忙完这一阵过去之后,彼得下午有课程。
苏平乐又做了几个肉夹馍让他拿去学校给内德。
彼得走了没多长时间,关舒元和康斯坦丁就一起结伴过来。
不远处的白人小哥看到关舒元一脸兴奋,这段时间他来的少,基本上都是元博和梁恒一起。虽说也没赢得过元博和梁恒,但胳膊上的肌肉和肩膀,明显宽了不少。
对方看到关舒元,照例兴奋的招呼他,结果自然是不言而喻。
和白人小哥掰完手腕,康斯坦丁已经坐在苏平乐的店里,给两人上了肉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