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实没想杀母亲。”他道
现在回想起来,在鞑靼的那一段时光,虽然屈辱痛苦,但并不难熬。
吃不饱穿不暖,被人辱骂取笑,拳打脚踢,每天都像活在地狱中一样,但那地狱中却有一个温暖的港湾,就算被打得再狠,回到母亲身边,他都不觉着疼了。
那时候,支撑着他不屈不挠地活下去的,便是母亲。
要努力学习刀法,要认字看书,学习知识谋略,成为比鞑靼王更强的人,母亲就不会再受辱了。
有了这个目标,就算在地狱的日子,也是有盼头的。
那年,大胤和鞑靼的表面和平被打破,时隔十年,借着运气,大胤终于击败了鞑靼一次,而他和母亲,也得以随军回归故土。
沈煜到现在都记得母亲当时激动的样子,她时而痛哭时而大笑,状若癫狂地抱着他说,要回家了,从此以后再也不会有人欺负他们了。
高兴的不只是母亲,还有他。
沈煜很期待。
他不只一次听母亲说过京城,那里繁华如梦,有小桥流水,有亭台楼阁,有巍峨的宫殿,有热闹的市集。
而他的外祖父是统摄中原的皇帝,比鞑靼王还有强大数万倍,等他回去了,他便是王子皇孙,比还要布木詹泰尊贵。
“你瞧,我当时多傻。”
沈煜嘲讽地笑笑。
“外祖父看我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他不喜欢我。不仅是他,大胤的所有人,在看见我的眼睛后,都会露出那种惊恐又厌恶的神色。”
沈煜抬起头,看向窗外。正午的阳光从窗棂中穿射进来,他的脸庞减淡了色彩,秾丽的紫色也因过曝变为浅紫,整个人像是处于一张蒙尘的老照片中。
他像是一颗精美绝伦的宝石,本应大放异彩,承受八方溢美之词,却人为赋予了诅咒,被弃置于腐朽之地。
楚楚不喜欢让沉重的话题变得更沉重,她笑笑,道:“可我一眼见你,就被你的眼睛吸引了。”
沈煜紫眸一弯,修长的手指顺势拿起水杯,借由喝水掩饰了浓重的笑意。
“顺便说一下,你屁股也挺好看的。”
沈煜一口水喷了出去。
楚楚哈哈大笑,起身用手帕帮他擦水,沈煜也笑了起来,不知怎地,二人就对着狂笑起来。
那些记忆带来的刺痛情绪莫名地便淡了许多,笑着笑着,沈煜觉得,把自己剖开,也没那么疼了。
“现在想想,真是很奇怪。”沈煜道:“明明在草原的时候,我们处境那么艰难,尚能相依为命,回到了大胤,住在了皇宫里,有锦衣玉食,再无性命之忧,母亲却容不下我了。”
“想来想去,就是那些流言蜚语吧。中原人自诩礼仪之邦,瞧不上鞑靼茹毛饮血,可他们说出来的话,却比鞑靼人更难听。”
“当面的,背后的,甚至连他们的眼神都能讥讽人。”沈煜摊开手,道:“所以,语言比刀枪更渗人。”
怪不得呢,楚楚心想。沈煜极恨有人在背后议论他,一旦被他知晓,轻则拔舌,重则砍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