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茶几上:“你先拆开看看?”
好奇地拉开包的拉链,一看弦有六根,沈竟夕更惊讶了:“是吉他!你送我吉他?!”
他坐在沙发上,浅笑着说:“那天你在我宿舍弹吉他唱《那些花儿》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其实你也可以尝试自弹自唱,将来不做乐队了,做个独立的音乐人怎么样,不是也很酷?”
沈竟夕愣住,抬眸看向他。
“你的嗓音非常清澈,虽然唱不了摇滚,却适合唱清新的歌曲。”
他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只是沈竟夕从一开始学的就是贝斯。
在乐队演出中,观众的注意力大都集中在主唱、吉他手和鼓手的身上,因为这三种声音,最容易听清楚,而贝斯的声音低沉,浑厚,不易察觉。
贝斯手也是通常是最低调的,不争不抢,做好自己协助节奏的本分。
很多人都说沈竟夕的性格情绪很稳,很少会有什么波动,师父程达一开始就说她适合练贝斯。而她也习惯了自己在乐队中是低调的存在,还觉得挺好的。
她情绪上少有的不稳,好像都是因为面前的这个男人。
现在,面前的男人却鼓励她尝试抱着吉他自弹自唱。
来不及说什么,许渡道:“不试试音?”
沈竟夕取出这把面板外圈是黑色,向中心渐变为橙色的吉他,先夸了句:“颜色好漂亮,看起来也很高档。”
“特地给你挑的。”
“花了多少钱?”
许渡:“别管这个,你弹着顺手就行。”
沈竟夕没再纠结价格,开始调音……
间隙,许渡说:“你才20岁,日子还长,不用觉得大学毕业就非要去参加工作,去做考研党或者上班族,也可以继续坚持兴趣爱好。”
沈竟夕呆呆地望着他,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
关于毕业后,是先工作还是考研还是做什么,上次跟韩数他们在酒吧里聊天,说了很多。她马上就大三,转眼就大四,谈及毕业,大家都不约而同有种焦虑感。
有人说沈竟夕幸福,毕业后可以去亲戚的公司,但沈竟夕也有自己的茫然。
一方面,表演越多,越喜欢舞台,哪怕是个小舞台,她也喜欢在台上安静地发光。
虽然大多数的时候,别人根本不在乎她弹的贝斯有多好,起到了什么效果,都把焦点放在她的容貌上,但她依然喜欢且享受在舞台上的感觉。
MISSY乐队是学校的乐队,马上桃子和青青就大四,她们毕业前要确定新的主唱、吉他手和鼓手,毕业后,她们可能会另行组队,继续从事这行。
沈竟夕感觉自己毕业后,应该很难再搞乐队了,然而对于法律相关的工作,在实习的这段时间,她发现自己并不热爱……所以觉得茫然与困惑。
当时许渡并没有发表什么言论,却悄悄地把这些事放在了心上。
仔细想想,许渡不是一直都是这样的吗?
看起来什么都不在乎,实际上比谁都细心,对她的照顾,从来都不是嘴上说说而已。
沈竟夕调好音,问他:“想听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