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清半白,从某个角度,还能看到它被那些粉嘟嘟的藕块染出极淡、极淡的嫣红。这汤看起来毫不油腻,只恰到好处地浮着丁点油星,很合严铄的眼缘。
他轻轻吹了一下,将瓷白汤匙抵住唇——
下一个瞬间,鲜美的汤汁漫过牙齿,像是一个温暖的拥抱。从舌尖,滑过喉咙,最后抵达胃里,暖意彻底在严铄周身弥散开来。
莲藕的清甜灵气,排骨的浓郁香味,在这一小勺清亮的汤水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严铄不自觉地叹出一口惬意的吐息,才端详起其中的食材。
粉红的藕块与褐红的排骨平分秋色,被汤汁浸染得同样诱人。向来不重口腹之欲、只是迅速而平稳将眼前食物送入口中的严铄,这一次却几乎举勺不定,对食物有了仔细挑拣品评的念头。
他到底口味清淡,于是先舀起一块藕。
藕切得大小刚好,大概两口吃下。一咬下去,便拉出数道绵长的藕丝,继而软软糯糯地翻滚到舌头上。
这份独特的口感,不仅得益于原材料自身的优势,也是因为虞凝霜将藕块事先用盐腌过。如此,藕的结构便被改变,可以被煨得更粉糯,还更入味一些,咸香得很。
严铄天生偏好时蔬鲜果,不知不觉已经吃起了第三块藕。
虞凝霜本来自顾自讲着故事,蓦然一侧目,忽地就明白了“藕断丝连”这个词的暧昧含义。
晶莹无比、几乎细不可见的藕丝像是断了线的春雨,轻巧落在严铄的唇上,马上被他更轻巧的舌尖一舔,又如雨入春泥,刹那隐去,只留下一片润泽。
虞凝霜又明白了何谓“秀色可餐”。
她不由得偷偷在心里叹——就事论事,她这位便宜夫君的样貌真是没得说。
哪怕休沐在家,严铄的燕居衣装也是一丝不苟,立领长衫矜持地完全掩住脖颈。他明明在面无表情、姿态端庄地用餐,一举一动都无可挑剔……可那不时闪现的柔软绯色,极具反差感地为他添上几分色气。
从前没注意,现在发现他的嘴唇长得尤其好。唇色较一般男子偏艳,有如激丹,唇形和唇线则都清晰精巧,看起来很聪明。
一时之间,虞凝霜面前也算是美食美人相映。她心情更加舒畅,又笑眯眯劝严铄。
“别光顾着吃藕,尝尝排骨。”
严铄飞快抬眼瞭她一瞬,又舔了舔唇,倒是听话地舀起一块排骨。
那排骨被炖得酥烂,甚至不用去吮嗦,只在口中稍转一下就自动骨肉分离。绵软的肉丝根根分明又滑嫩,细软多汁,饱饱地吸收了汤汁的精华。
不止是瘦肉,连带的那薄薄一层的肥肉和筋膜更是锦上添花,它们触舌即化,拼命释放着油脂那独特而无从比拟的丰腴香味。
这锅莲藕排骨炖得到位,就连排骨中间的骨头都可吃的。
有的骨头带着一顶软骨的小“帽子”,只需舌尖轻轻一掀就可以把那奶白色的软骨卷下来,“嘎嘣嘎嘣”地嚼了。
若是再贪婪些,大可干脆朝那骨头也咬下去。那一截截灰色的小骨头本就不硬的,更已经被煨得发酥,会沁出香浓的骨髓汁,越嚼越香,越嚼越有瘾,直到只剩扎嘴的骨渣吐出来。
但是,严铄是不会这样用餐的。他没有去嚼那些骨头,只以袖遮面,将它们轻轻吐到青瓷雕花的渣斗里。
虞凝霜在对面看得暗笑。
既觉得他这样有些浪费,又觉得他这样有些好看。